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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一鳴沒有隨便從那些故事裡節選,而是挑了一些故事裡說能成為大火的IP進行篩選,重點放在一些童話故事……
他本來就是個少年,最多寫些少年不識愁滋味的維特小詩,真要寫出什麼大部頭的鄉土文學也不可能,他現在也沒那個文學素養,因為沒有一個故事裡能抄下完整的另一本書。
就好比那個在好多好多故事裡提到的《哈利波特》,在世界上都賣瘋了,但…沒有一個故事裡有哈利波特的具體情節,只有一些簡單的概要,寫書的人總會去設定自己的主角有著超凡的記憶力,能記得住幾十萬字的小說,李一鳴覺得自己比起那些主角真是弱爆了!
或許以後自己可以把它用自己的方式創作出來,但絕對不可能開始就是英文的。
那些故事裡的水在這個年頭是不可想象的,千字十元,李一鳴知道這個時代的稿費標準,就像現在的那些成名作家,都靠著這個時候寫下的那些文字完成了原始積累,甚至還可以在以後買下十幾套房子裝讀者來信,多麼….多麼…高大上啊!
李一鳴覺得自己以後也可以這樣,因為他覺得自己的信不會比鄭叔叔少。
鄭叔叔可以一個人弄一本雜誌,自己以後也可以這麼做,但相對來說,自己的人生可不會被拘束在這本雜誌上。
或許文字可以感化心靈,未來也有一種文字組合被叫作心靈雞湯,但再多的雞湯也沒有辦法改變祖國被欺負人民不夠富的局面,三十年後,或許有人可以有幾百億的家產,但國家還有許多孩子上不了學吃不好飯,還有種種可怕的事發生!
李一鳴覺得自己有這個責任去改變一切!
他要賺到路費,賺到啟動資金,到國外把錢賺了,把錢用在祖國身上!
李一鳴構思著自己準備投稿的那些故事,他決定按著後世那些網文的路子來寫,主要就是要埋伏筆挖大坑,以便一炮而紅之後還可以源源不斷地投稿,最後甚至可以彙編成書,然後未來可以成為很火的IP。
他的筆名準備就叫李一鳴,沒有什麼不可以見人的,名字就是影響力的一部分,他甚至都想好要在信封上寫上“一個十三歲孩子的投稿。”
標題很重要,三十年後的世界有一群人被叫作標題黨,有一種人群叫作小編,有一種生活方式叫作上頭條……寫手的筆名可以是隨便幾個字的組合,大多數都是怪模怪樣,或許是因為好名字都被搶光了,或許是因為筆名也是包裝和宣傳的一部分……
或許十歲以下會更吸引人一些,但總比說“一個二十歲的青年”的稿件會更吸引人,也許會有編輯認為十三歲孩子的投稿不值一看,但自己也不是隻投一家。
一稿多投在這個時代是可以的……沒有網際網路…誰知道呢……至於會不會出現同時兩家或多家選擇了同一個稿件然後敗了自己的人品…他們總得聯絡一下自己吧!
或許自己可以在信裡寫上這稿件也投了其它地方?
李一鳴有些糾結,事情做起來總不是那麼容易,不過現在最重要的是要把東西寫出來。先寫下故事的梗概免得自己忘記!
寫在紙上的速度絕對不可能比在電腦上敲出來的快,李一鳴很羨慕地想象著後世那種日更幾萬字的寫手們是如何讓自己十指在鍵盤上跳舞然後痛快地得了腱鞘炎,在兩手上創造了二十多個痛點……我是在創造,也是在抄襲,但我只是為了我的祖國……而且,抄前人的東西叫抄,抄後人的東西…叫抄襲麼?不算吧!
李一鳴爽快地放開這份糾結,注意力放在自己要寫的東西上。
會有人喜歡一個英國孩子玩魔法的故事麼?
會!
但編輯們會麼?
可能不會,所以這個故事先放到一邊。
李一鳴選擇了一些主角拍動畫拍電視和拍電影的故事開始參考,那裡面提供了相當多的素材,最關鍵的是,有時間點啊!
那個什麼IP,李一鳴在很多故事裡都看到這兩個字母,開始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好像很厲害的東西,看了幾十本之後還以為這就是什麼智慧財產權,後來總算有幾個故事裡做了更深瞭解,兩者有關聯但不是一個概念。
嚴格說來,IP所指僅僅是知識財產,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縮寫,是一個指稱心智創造的法律術語,包括音樂、文學和其他藝術作品,發現與發明,以及一切傾注了作者心智的語詞、短語、符號和設計等被法律賦予獨享權利的“知識財產”。
而對於知識財產的獨享權利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