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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鈺得意地笑笑,“風起說得對,所以我們不能用自己的人,只能向別人借。”
“你說的是敖元慶?”花無璃道。
“不錯,我們是這麼打算的,敖元慶先前被我們所救,又和姑娘有交易在身,二哥覺得利用利用他未嘗不是個好方法。”卓鈺看向坐在上首思考著什麼的赫連子謙。
“讓敖元慶叛國?這似乎不大可能。”洛長生看向赫連子謙,“敖元慶是個聰明人,他絕對不會這麼做。況且,他深受百姓愛戴,若是真的幫了我們,豈不是之前苦心經營的一切都白費了?”
“說了這麼多,我問問你,你可知道敖元慶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赫連子謙盯著洛長生問道。
“我倒是知道一件事情,是坊間傳的敖元慶的事蹟。”水煙輕聲細語地站出來道。
“在慶王十八歲的時候,有一天出遊碰見一位身穿白色長袍的六旬老翁,背後寫了個大大“冤”字,手裡拿的是一份狀子,攔住了敖元慶,老翁聲淚俱下地向過往行人申訴兒子的冤情。
“老人姓楊,魏州板橋人氏,兒子叫楊貞,是魏州禁衛軍。這天,楊貞身帶佩刀,出門公辦,經過板橋一家客店,正是吃午飯的時候,他打算填飽肚子,再去趕路,酒菜用過,頓覺頭昏目眩,不知不覺趴在桌上睡著了……
“第二天早早起來上路,無緣無故被人當成殺人犯,扭送進了官府。原來,那天夜裡,老闆娘回了孃家,客店老闆張迪被人殺死在床上。
“住店的客人中,除楊貞離店,其餘人都在店內。客店夥計狗子首先懷疑楊貞,他認定楊貞殺死張迪,趁人們還未起床就倉皇逃竄了。
第303章 ; ;知己知彼
“狗兒頗有心計,他一面讓人看住店裡的客人,一個也不許離開,留作人證,一面帶人追趕楊貞,捉拿兇手。好在楊貞並未走遠,一會兒就被追上了,從楊貞身上搜出了一把血跡斑斑的佩刀,人證俱獲。
“魏州刺史升堂審案,看了殺人兇器,驗了張迪身上的刀痕,傳了人證,當堂將楊貞定為殺人兇犯。楊貞拒不招供,刺史大人施用酷刑,屈打成招,將楊貞打入死囚牢,待秋後處斬。
“楊貞判了斬刑,楊父深知兒子的為人,決不會無緣無故殺人,一定是被人冤枉的,可魏州刺史定的鐵案,要解救兒子,談何容易!
“他不忍心看著兒子做冤死鬼,要拼命為兒子申冤。楊父闖州過府,向上申訴,終因殺死張迪的兇器是楊貞的佩刀,楊貞又身帶佩刀,倉皇逃竄,可謂鐵證如山,不能翻案。
“老人只好身背狀子,上伊城去告御狀。帝都深似海,哪能隨便進出。楊父無法見到皇上,心想,皇上見不著,可以見長安的父老,不如將兒子的冤情公佈於眾,造成影響,或許能引起官府的重視,說不準還能驚動皇上。
“於是楊父這才買了一件白袍,咬破食指,在白袍的背面寫了個大“冤”字,又用自己的點點鮮血,在白袍的正面寫成了一份血《無〈錯《小說 m。QulEdU。coM淚交融的狀子。
“他將白袍穿在身上,每天往來於長安街市,向人們訴說兒子的冤情。行人看著狀子,聽著老人訴說,被老人的愛子之心所感動,為楊貞的冤屈鳴不平,只是無能為力,一個個搖頭嘆氣,留下一片同情聲。
“其實敖元慶也是聽說了此事之後特意趕來檢視究竟的,他親自詢問了楊貞的案情,由於敖元慶正好分管刑部,是以隨即他便傳令下去,命御史蔣恆複審,要蔣恆將複審情況隨時奏報。
“蔣恆將楊貞從魏州提到伊城,初審時,楊貞一口咬定是他殺死了張迪,後來又說他沒有殺人,他是被人冤枉的,可他又說不出一點翻供的依據和理由。蔣恆見人證、物證俱在,沒有新的線索,此案只能維持原判,他將案情如實地奏明敖元慶。
“敖元慶聽了緊緊地皺起了眉頭。而看了蔣恆的報告文書,他覺得寫得十分模糊,於是命令蔣恆再審。蔣恆沒料到慶王爺會如此經心地深究這起民間案子。他不敢怠慢,回衙後立即升堂審案,又派人星夜趕到魏州勘察殺人現場,經反覆核實,殺張迪者,只有楊貞嫌疑最大。蔣恆的結論是:楊貞的殺人案不能翻。
“蔣恆第二次向慶王奏報,慶王還是緊鎖眉頭,慍怒道:‘此案並未查清,疑點有三:其一,楊貞與張迪只有一夜的主客關係,以往又無冤無仇,無須加害張迪。其二,張迪被殺,客店錢財絲毫未動,楊貞既不圖財,無須害張迪性命。其三,即使是楊貞殺了人,必然會毀證滅據,為何偏偏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