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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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這10年他待我不薄,以試圖彌補之前對我母親和我的虧欠。
榮琪比我小5歲,初見她時,13歲的姑娘甚為刁鑽,知道我的出現將令其在爺爺面前地位不保,故對我百般為難。她是我父親弟弟的女兒,一路幸福成長,只是沒有媽媽。之後的相處,尤其在她前往美國和我母親相處之後,似乎就對我母親大感佩服和依賴,大小情緒麻煩皆跑去請教母親,嬸嬸嬸嬸叫得親切順口。母親就是有這樣的魔力,但我沒有。
貨運公司的案子勝訴,另一起保險欺詐訴訟也在進行當中。我的秘書兼法務助理蓋玥是港中文大法律系的畢業生,正在攢錢考美國的法學院研究生。其實是個性格極好的女孩子,否則不會忍受我這樣的上司長達18個月,在她之前,我在18個月內換過12個秘書,個個精通八卦,說話毫無重點,我忍受不了她們,她們也忍受不了我。我的上司即事務所香港區的合夥人兼總負責人Mr。 Hauck對我頻頻更換秘書意見頗多。
騰出週六的時間回爺爺的家,才發現事情遠非吃飯那麼簡單,根本是小型的私人宴會,其中的大部分人都有耳聞或是目睹。榮琪一一為我介紹,個個有身份有地位,她在其間穿梭來往,收放自如。
安氏兄弟和秦廉也在現場出現,安巖被作為榮琪的在任男友介紹給爺爺,爺爺含笑轉頭問我,“辛辛有沒有喜歡的?”
我搖頭,這種目的明顯的宴會根本是爺爺和榮琪安排的鴻門宴,父親此時在加拿大洽談業務,斷不會做這種無聊行徑。
自然與秦廉談到剛剛結束的案子,他的當事人需賠付230萬港幣,儘管如此,他的律師費斷不會少一分一毫。
猶記當年秦廉得知我居然是榮展坤的孫女榮顯屹的女兒榮顯峻的侄女時錯愕的表情,之後,和他在大學時的默契蕩然無存,分道揚鑣,他用他的手段在紐約立足之後回到香港開設私人事務所,不到2年,躋身港私人事務所前10名。
和安牧同坐在游泳池邊的長椅上,先是沉默。我與他並無話題可談,這樣安坐卻也是自由。
“保持沉默和不說話,才是你覺得自由的狀態,”他慢悠悠的開口,我又一次聽見擊棒的聲音,如今世界,選擇說或不說,已是我們僅存的自由,“不過,也因為此,你丟失很多樂趣。”
“人生並非為了追求樂趣存在。”我答。
輕笑,“否則你不會羨慕榮琪的無所顧忌,”他側頭看我,“你嘲笑別人的大聲喧譁,內裡卻是羨慕和嫉妒,因為你從頭到尾都是顧忌,根本做不到和她們一樣大聲說話,自然表露情緒。”
我懷疑他的言語裡有人身攻擊的成分,“我無意和您繼續討論這個話題。”
“你有否試過討價還價?”他不理會我的不悅,“有沒有在服裝店頻繁試衣的經驗?或者有否過真正的開懷大笑?”
每一個問句都切中我的要害,買東西從不討價還價,因為拉不下臉;從來不進服裝店,衣服從來都由母親準備,因為無法接受別人的挑剔評論眼光;從未開懷大笑,因為那會顛覆我一向冷靜自恃的形象……之前並不覺得有何不妥,這就是沈凝辛的生活方式——但被身邊的這個人完全用一種嘲弄的口氣總結出來,我幾乎有將其毒啞的打算。
我站起身,“安先生,看來建築師這個職業並不是太合適你。”
“Zoe!”他居然拉住我的右手腕!
“我保留追究安先生侵犯人身的權利,放開,”他並不打算放開,“您別忘記,這裡是我家。”我居然也會抬出“我家”,我從未把這裡當過家,這間山頂別墅是爺爺的家,父親的家,但絕不是我的家。
他完全不理會我的威脅和警告,一臉誠懇,“你想不想試試?”
“什麼!?”
“試試毫無顧忌的生活。”
我承認安牧最後的話極有誘惑力。但人人討厭的沈凝辛所擁有的最強大力量即是抵抗誘惑。
CH 3
蓋玥在晚間打電話來通知我看9點新聞。我正在經手的汽車保險欺詐訴訟的當事人因車禍死亡,事故調查原因是車子的剎車系統故障。我前天才見過面的人,今天就消失不見,但他的消失同時也證明,如果沒有證據表明車子的剎車系統被人動過手腳,那麼保險公司所謂的“欺詐”就根本不成立。
立即約見當事人的太太,問其是否有意反控保險公司,但那個無助的女人只是強調,失去丈夫,贏和輸對她來說都毫無意義。的確,即使保險公司的“欺詐”不成立,他們也無需為我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