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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啡,還有你的吻。”
聽見周圍的咔嚓聲,沈凝辛的戲已近結尾。
抽離開,“現在,請給我一杯餐前適用的咖啡。”
“我推薦略帶土壤味的Sumatran咖啡,它讓人胃口大開,”万俟再次為我拉開凳子,“請稍等7分鐘。”
CH 22
安牧在榮家宅子門口等我。見我的車子到來,熄滅手中的煙。
“我不想說謝謝,三千萬足夠代我說,”我把手裡的公事包遞給他,“請牽我的手。三天時間未到,沈凝辛仍是安牧的女友。”
他順從接過我的包,握緊我的右手,“晚飯後去我家,”接受到我抗議的眼神,“1秒前說過的話不要這麼快忘。”
“你想怎麼樣?”如臨大敵,這個人要在這個時候做出什麼事情?
“放心,我不會再傷害你。”
這是承諾嗎?我可以相信嗎?“請為我立一紙合同,沈凝辛不再相信任何人。”
他的目光裡是悲傷嗎?又或是內疚嗎?“對不起。”
“沈凝辛自己承擔後果,不需要你的對不起。我們現在似乎真的成為盟軍。”
經過花園,正見到叔叔與秦廉在散步,商談公司事宜。
我加重手中握緊安牧的力道,“請解答我的疑問,”他表示洗耳恭聽,“秦廉和榮琪交往是什麼時候?”
他的眼神大為不解,“秦廉和榮琪?怎麼可能?”
怎麼可能?明明秦廉是榮琪曾經的某任男友?報紙上不是如此寫明?
“麻煩說明清楚。”
“不知道嗎?秦廉的弟弟為追榮琪,車禍死亡。”
烏雲密佈,雷聲轟隆,“你說秦恩?”
“對,和榮琪同年同學,秦廉表示理解罪不怪榮琪。”
終至瓢潑大雨。
原來那個為榮琪變成植物人的男生就是秦廉的弟弟,原來四年前榮琪跑到美國在母親懷裡大哭為的是秦廉的弟弟,原來榮琪那個被母親說人一生只可以犯一次錯的錯誤就是害得秦廉的弟弟變成植物人?
等一下,“你說秦恩死了?什麼時候?”
安牧甚為不解,“車禍死亡,自然是當場死亡。”
風又颳起。那我在博愛醫院裡見到的是誰?
無怪——無怪他知道我是榮琪的堂姐時那個複雜難當的表情,那個表情不是因為我是榮家的人而複雜;
無怪畢業返港時我們的關係完全脫軌,他的弟弟在那個時候突遇車禍,罪魁禍首是我一直愛護的榮琪;
無怪他要全數負擔醫療費用,因為他對榮琪宣稱弟弟當場死亡;
無怪他為了要自己負擔每月近10萬港幣的費用而鋌而走險,不擇手段。
我突然覺得可笑起來,為自己給他找那麼多的藉口,卻不知道幾分幾成是真相,原來榮家姐妹並非是被安氏兄弟盡數俘虜,而是對秦家兄弟造成一生一次的錯誤——我為秦廉,榮琪為秦恩。
母親說,人的一生只能犯一次錯,一次足以。
秦廉在我們晚飯開始前離開。我走到窗邊去看他在雨中的背影,請張嫂給他送一把雨傘。
聰明如秦廉,也會被生活所迫,卻從未對沈凝辛吐露一分一毫。
一道閃電下來,電光石火間想到他與Wayne教授的對話,“Years ago I thought it was not right time; then I found I had no qualification or no choice; and now it doesn’t need; we separated away in different lines。”
他是在說我嗎?
我們的對話無法正常,不過因為沈凝辛尖酸刻薄,我們針鋒相對,不過因為沈凝辛咄咄逼人。我和他走到今天這個地步,還是沈凝辛的錯。
晚飯後與父親道別,榮琪撐傘送我到車邊,我問榮琪,“如實回答,你最近有沒有一筆2千萬以上的支出?”這是律師的策略,不能問準確數額,我和安牧的戲還沒演完。
沒有絲毫猶豫,“沒有,最近最大的一筆是誰未知的店面商鋪,價值400萬。”
我點頭。
一前一後開車至安牧家,開門後他讓我先去擦拭身上的雨水。
從浴室出來他給我一小盤藍莓蛋糕,“你晚飯心不在焉什麼都沒吃,我讓張嫂給你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