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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沒人脈,三沒渠道宣傳推廣。
羅開只能選擇和唱片公司合作,都說金子總會發光的,但發光總會需要時間的。
若是羅開自己發行唱片的話,就不用把掙到的錢分給唱片公司,但是在娛樂圈他毫無名氣,怎麼推廣,唱片怎麼銷售出去,這都是難以解決的大問題。
和唱片公司合作的好處就是,他們全權代理,唱片印刷,唱片出版,音樂製作,明星包裝,宣傳推廣……等等,他們有這方面的渠道和人脈。
所以羅開暫時沒有考慮靠自己出唱片,他也沒有那麼多的資金,那麼多的精力。
羅開說出了自己的合作方式,不跟金石唱片公司籤個人合約,他野心勃勃不會簽約任何一家公司,那樣會束縛他的自由身,將來會有很多不便。
要不了多久,他會建立自己的唱片公司,現在的一切都只是在鋪墊未來的道路。
“我只負責,寫歌唱歌,其他的全都交給你們,需要的成本也是你們墊付,這就是我的條件,趙經理你好好考慮一下。”
羅開輕輕喝了一口茶水,那認真的模樣跟談判專家似的,現在的他哪還有一點嬉皮笑臉的樣子,倒像是一位實力非凡的成功人士。
“這個……”趙雲誠皺眉,他想簽下的是羅開這個人,看中的是羅開的潛力,如果只是單純的協議專輯,對公司來說並沒什麼意義。
羅開在網上算是小火了一番,但在娛樂圈畢竟什麼地位都沒有,網路歌手和實力派的歌手,在社會上的地位有很大的差距。
更何況羅開這次要匿名釋出專輯,連最後的一點優勢也沒有了,若是專輯發出去,這麼一個無名小卒的歌,誰會買?這太冒險了。
若羅開能和他們公司簽約,就可以盡力包裝羅開,加以推廣,至少把名氣提升上去,到時候發行專輯自然事半功倍,而現在……
要知道製作一張專輯的成本可不少,加上推廣所需的費用,現在公司出了幾檔子事,正在風口浪尖之上,這個時候就算公司旗下的簽約歌手出專輯都沒有任何優勢可言,何況是要匿名出專輯的羅開呢。
他理智的分析一系列的問題,怎麼都覺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