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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兵千日,用在一時,新浪這個級別的超級對手,正是考驗團隊的絕佳機會。戰爭的勝負,需要在戰場上拿刀槍的戰士,也取決於看不見硝煙的陣線上。像這次,澤聯科以小打大,更需要你們這條陣線發揮作用。”
看了看軍子,“準備好沒有?”
“都準備好了。”軍子點點頭,猶豫了片刻,問:“哥,我擔心,放任現在的負面輿論不管,將來會不會影響你和公司的聲譽?”
“我問你,部落格上,唯一沒有明確表態的,是哪一群人?”趙澤君忽然問。
軍子想了想,眼睛微微一亮:“所有政府機構的官方部落格。包括法院,都沒有表態,甚至根本沒談。”
“這不就對了,表態的人,對未來,並沒有決定權。”
趙澤君笑了笑,遞給軍子一支菸,淡淡開口:“你管著水軍,我送你三句話。輿論,可以用之,不必信之;人心,可以引導,但難以持久;話語權,和真理無關,只掌握在勝利者的手裡。”
軍子眉頭微微一皺,似乎在消化這三句話的真正含義。
站在22樓的露臺上,居高臨下的看著樓下穿梭不停的車流,夜空下城市的星星點點。
一陣風吹來,將客廳裡的老式cd唱碟機中,李宗盛的凡人歌送入夜空。
‘你我皆凡人……終日奔波苦……然而,你又何時曾看見,這世間為了人而改變……’(未完待續。。)
第五十五章 無罪判決
沐子美案件用萬眾矚目來形容絕不為過,三地法院幾乎同時受理了起訴,為了避免出現‘烏龍’:三個法院兩種判決,三處法院事先暗中透過氣,並且在同一時間開庭。
有意思的是,庭審現場,雙方當事人一個都沒到,反而到了大批的各路媒體、記者。
雙方代理律師,都是行業中的名人、精英,三場庭審,愣是把庭審變成了個人辯論才華的展示,在媒體面前,展示了一番中國律師的風采。
當然,最受關注的,還是判決結果。
網名為‘沐子美’的李某女士,罪名不成立。
但是三地法官在判決的最後,都不太合慣例的加上了一段‘題外話’。
大概意思是說,雖然沐子美的行為不違法,但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不違法不代表就是正確的,網際網路是新生事物,國家大力提倡,希望沐子美等博主,盡到社會責任,注意影響……
吧啦吧啦一大堆話,在法官看來,算得上語重心長。
但是在沐子美和很多其他博主看來,跟放屁差不多。
不違法,你說個毛?
刀不架到脖子上,誰能在乎這些廢話?
大半個網路,在進行著一場狂歡盛宴,慶祝著他們的話語權受到了保障,言論自由的勝利!
當天凌晨,沐子美就發表了一篇新博文。
講述的就是她在酒吧,和幾個老外聊到國外的網路言論自由,話裡話外的夾槍帶棒的諷刺國內。
當然了,重頭戲還是聊完之後,一場多人大戰。
和以往的博文相比,這篇文章風格更大露骨大膽,更加刺激,吸引的讀者,自然也更多。
……
審判中,經常會有這樣一個詞:‘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同樣的罪行,如果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往往會判處的更重。
所謂的惡劣社會影響,一方面,指的是對守法善良人士的心靈傷害,讓人感到恐慌;另一方面,會引起模仿,製造不安定因素。
沐子美案件,就造成了惡劣的影響:眾多博主紛紛模仿,湧現出一大批打擦邊球的博文。
連沐子美那樣的都沒事,我們怕個毛?
即然沐子美能靠著寫性部落格成名、賺錢,還不違法,那憑什麼我不能寫?
沐子美本人的博文也更加的辣眼睛,幾天之內,一次又一次的挑戰著下限,似乎要用這些博文,狠狠的去扇原告方一個響亮的耳光。
刪得的確很響亮,啪啪啪的,一場官司非但沒告下來沐子美一根毛,反而幫她更加出名了。
新浪部落格的流量,在判決後,像打了雞血似的狂飆上漲。
不過,方興本人卻從中聞到了一絲很危險的味道。
事業部執行總裁柏總在案件開審前,就已經動身去公民網總部,洽談合作事宜。
按常理,公民網雖然沒有公開宣佈和新浪部落格合作,但之前雙方已經達成了合作意向,柏總這次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