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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事情?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情我也好想辦法解決。”
倉翼轉頭看了一眼晶晶說道;“晶晶你說。”晶晶轉頭看了一眼果果說道;“果果你說。”
果果猶豫了一會兒說道;“怎麼說呢,這件事情很複雜,非常複雜。那我就長話短說好了。大概是這樣的就是,我們懷疑有一個人被強迫結冥婚……哦那個女孩她夢裡夢到了那個人,那可能就是要和她結冥婚的物件。所以我們就想透過知道墳墓的方式來找那個人。也許他的屍體被偷了,說不定。就是這樣的。”
陳一飛吃驚的看著果果說道;“話說冥婚是什麼?以前聽別人說過,但是具體不是很清楚。話說結冥婚,是陰曹地府有這樣的規定,還是人類一廂情願的。”
果果想了一會說道;“冥婚在漢朝以前就有了。由於冥婚耗費社會上的人力、物力,毫無意義,曾予禁止。《周禮》雲:“禁遷葬與嫁殤者。”但此風氣,始終沒有杜絕,甚至有的直接表現在統治者身上。例如:曹操最喜愛的兒子曹衝十三歲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為曹衝的妻子,把他(她)們合葬在一起。
在宋代,冥婚最為盛行。據康譽之《昨夢錄》記載,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託“鬼媒人”說親,然後進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後,就各替鬼魂做冥衣,舉行合婚祭,將男、女併骨合葬。
《元史·列女傳》載:“子弟死而無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明史·列女傳》亦載:楊□死而其未婚妻殉;劉伯春卒,而其聘女亦如之,後皆迎柩合葬。
清代,這種婦女殉葬冥合的習俗,隨著貞節觀的加強,仍很盛行。直至晚清封建禮教受到西方精神文明的衝擊才逐漸消失。
明末清初的北京、天津等地仍有冥婚風俗的殘餘現象,還有個別家庭辦死人與死人結婚的“喜事”,謂之“搭骨屍”,男、女兩家親家,謂之“骨屍親”。早年,這種“婚禮”的迎娶儀式多在夜間舉行,有時,人們正在安睡之際,忽被街巷裡的鼓樂吵醒,原來是“搭骨屍”的。抬著一頂紙轎子,由單鼓、單號、單嗩吶吹奏前引。有的則不用這種形式,仍用八抬大轎,全份金燈執事,原來只娶一張女人的照片。三十年代以後,還有仿照“文明結婚”儀式,用西樂隊前導,後邊四個人抬著一個出殯用的影亭,內掛“新娘”照片。實際上這是人類一廂情願的行為罷了,陰曹地府根本就沒有這樣的規定。到陰曹地府之後即使沒有投胎,也不會想生前的事情了,要在陰曹地府留下來的鬼,都必須喝孟婆湯,才能在陰曹地府生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