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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輕騎北出長城,九天來晝夜不斷推進,緊咬野人土匪的足跡。
情況日益惡化,而今天已然降到谷底。
陰森北風吹得樹影幢幢,宛如猙獰活物,威爾整天都覺得自己受到一種冰冷且對他毫無好感的不知名東西監視,蓋瑞也感覺到了,此刻威爾心中只想掉轉馬頭,沒命似地逃回長城。
但這卻是萬萬不能在長官面前說起的念頭。
尤其是這樣的長官。
吳墨看過這本小說,所以也瞭解威爾跟蓋瑞的真實想法,羅伊斯爵士真得不能算是一個好的軍官。
威瑪·羅伊斯爵士出身貴族世家,在兒孫滿堂的家裡排行最末。
他是個俊美的十八歲青年,沒錯,就只有十八歲,屬於那種嘴上沒毛,辦事不牢的傢伙。
真得很難想象,軍方將追蹤野人蹤跡的任務交給這麼一個傢伙,這不可等著失敗嗎?
羅伊斯爵士有雙灰色眸子,舉止優雅,瘦得像把尖刀。
騎在他那匹健壯的黑色戰馬上,比騎著體型較小的犁馬的威爾和蓋瑞高出許多。
他穿著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褲,黑色鼴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頭是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閃閃發光的黑色環甲。
羅伊斯爵士宣誓成為守夜人還不滿半年,但他絕非毫無準備空手而來,最起碼他的行頭一件不少。
他身上最耀眼的行頭,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實,又軟得嚇人的黑色貂皮斗篷。
“我敢打賭,那一堆黑貂一定是他親手殺的,”蓋瑞在軍營裡喝酒時對戰友說,“我們偉大的戰士哦,把它們的小頭一顆顆扭斷啦。”當時可引得眾人鬨笑成一團。
假如你的長官是個大夥兒飲酒作樂時嘲笑的物件,你要怎麼去尊敬他呢?
這不僅僅是蓋瑞和威爾的想法,事實上看過小說的吳墨,也是深有同感,羅伊斯爵士基本上就屬於那種眼高手低的傢伙。
用中國歷史上的某位名人來形容,那恐怕就是趙括了。
紙上談兵或許可以,但真正要實打實地去幹,那就不太現實了。
或許是因為對這位不靠譜的長官極度的不信任,蓋瑞仍然在儘量地勸說羅伊斯爵士返回長城。
“莫爾蒙(這位是守夜人的長官)叫我們追查野人行蹤,我們也照辦了,”
蓋瑞道,“現在他們死了,再也不會來騷擾我們。眼前還有好長一段路等著我們。我實在不喜歡這種天氣,要是下起雪來,我們得花兩個禮拜才能回去。下雪還算不上什麼,大人,您可見過冰風暴肆虐的景象?”
只可惜不管蓋瑞怎麼努力都是徒勞的,我們的貴族小少爺似乎沒聽見這番話。
他用他特有的那種興致缺缺、漫不經心的方式審視著漸暗的暮色。
威爾跟在他身邊已經有一段時間,知道這種時候最好不要打斷他。
“威爾,再跟我說一遍你看到了些什麼。”吳墨靠近了威爾,他對原來的劇情記得不是很清楚了,所以需要從威爾這裡得到一些更詳細的資訊。
他現在的身份是已經有七年經驗的守夜人,所以資格比威爾是要老的。
在成為守夜人以前,威爾原本靠打獵維生。
說得難聽點,其實就是盜獵者。
(未完待續。)
第430章 追尋野人的蹤跡
當年威爾在海利斯特家族的森林裡偷獵公鹿,正忙著剝鹿皮,弄得一手血腥的時候,被受僱於梅利斯特家的流浪武士逮個正著。
他若是不選擇加入黑衫軍,就只有雙手被砍一途。
威爾潛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裡的無聲潛行沒人比得上,而黑衫軍的弟兄們果然也很快就發現了他的長處。
“營地在兩裡外,翻過山脊,緊鄰著一條溪。”
威爾答道,“我已經靠得很近了。總共有八個人,男女都有,但沒看見小孩。
他們背靠著大石頭,雪幾乎要把營地整個蓋住,不過我還是分辨得出來。
沒有營火,但火堆的餘燼還很明顯。
他們動也沒動,我仔細看了好一會兒,活人絕不會躺得這麼安靜。”
“你有發現血跡麼?”吳墨繼續問道。
“嗯,沒有。”威爾坦承。
“那你有看見任何武器麼?”
“幾支劍、兩三把弓,還有個傢伙帶了一柄斧頭。鐵打的雙刃斧,看起來挺重的,就放在他右手邊的地上。”
“你有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