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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就可以殺人嗎?吳墨救了無辜的人不假,可是我們是法治社會,吳墨犯罪,就必須得到嚴懲!”
“本報記者已經調查到了,警方在死亡現場發現了吳墨的指紋,可以肯定吳墨殺了人,可是警察在幹什麼?到現在也不肯將吳墨繩之以法,居然還讓他玩手機!”
“吳墨你是個英雄,可你為什麼跟我丈夫過不去啊,我丈夫是說錯話了,可他也道過謙了,也受過唾罵了,你為什麼要殺了他啊,你這個披著英雄皮的狼!”
“告訴大家一個確切訊息,吳墨其實跟巴黎恐襲分子是一夥的,只不過因為分贓不均,所以才演了那麼一出。”
“我也聽說了,査先生是因為知道了這個秘密,所以才被吳墨滅口的,吳墨很專業啊,用的是殺手用的那種特質的匕首,而且是一刀封喉,太可怕了。”
“這種人就該去死!”
“沒錯,記者之中的敗類!”
“大家還是要冷靜一下的,吳墨犯下如此罪行,一定會想辦法給自己開罪的,他認識那麼多的媒體人,尤其是海河電視臺的人,以後海河電視臺的新聞咱們絕對不能信,肯定都是給吳墨洗地的。”
“我聽說吳墨跟那個刑警隊的方冰雨好像是男女朋友關係啊,這海河警方調查這事兒靠譜嗎?”
“肯定不靠譜,必須得要求公佈所有細節,讓大眾輿論監督!”
說實在的,看到這一條條誅心之語,吳墨整個背脊都在發涼,有些憤怒,但更多的卻是不寒而慄。
這都什麼啊,事情還沒有調查,輿論就已經認定他殺了人,認定他有罪了,甚至連許多陰謀論都出來了。
他跟恐襲分子有關係?
他跟方冰雨是男女朋友?
這都什麼跟什麼啊,居然還有那麼多人支援和點贊,天啊,難道這就是所謂的牆倒眾人推?
讓吳墨稍微安心的是,支援他的人也有不少,只是相比於大範圍內的輿論,這些支援簡直微不足道,再加上沒有什麼證據,這就導致了說服力不足,反而被大眾當成是給殺人犯洗地。
不行,事情絕對不能繼續這麼發展下去了。
想要靠警方來澄清自己沒殺人的事實,他覺得那就太天真了,現在說實在的,很多人都不相信警方的結論,即便最後證明了他沒罪,還是會有大部分人認為警方袒護他。
第六十二章 反擊
所謂靠人不如靠己,反正吳墨也有這樣的能力。
眼看著鋪天蓋地的輿論對他是口誅筆伐,甚至造謠不斷,他知道自己必須想辦法了。
最初是感覺到脊背發涼,感覺到憤怒,不過冷靜下來的他,反覆思考這個問題,發現其實要想以一人之力跟這些媒體為敵不太可能。
不過他不是一個人啊。
動物聊天群這麼個巨大的bug被他抓住了,那麼他就可以上演別人無法上演的奇蹟。
“叮鈴!”
聽到手機聲音在響,吳墨點開聊天群看了看,一個接著一個的影片以及照片,甚至還有錄音都被髮了過來。
吳墨起初也很奇怪,為什麼自己為被當成兇犯?
為什麼兇器上會有自己的指紋,結果看了這些影片、聽了這些錄音之後,他忽然間全明白了。
所謂的兇器,其實是一支鋼筆,根本就不是媒體所說的什麼殺手用的匕首。
而那個律師的死亡也不是被一刀封喉,而是鋼筆直接插入到了其咽喉之中,斷送了律師的性命。
這支鋼筆之所以會有他的指紋,那是因為他以前用過啊,當初在網浪的時候辦公用的,不過是公司發的,所以後來辭職了就重新歸還公司了,這東西突然出現在命案現場,絕對不可能只是一個巧合。
現在影片證據和錄音證據都有了,還有一些別的證據也被動物們蒐集並且放到了安全的地方,只要他發一封郵件給方冰雨,警方就可以得到這個證據。
不過在那之前,他打算先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用這些輿論的力量來給自己洗地。
讓罵他最兇、轉發量以及評論量最大的言論自己打自己的臉,那種感覺應該會非常爽吧。
說幹就幹。
他重新開啟微博看了看,有一份報紙的官博是這樣評價這個事兒的——
“吳墨說自己沒有作案時間,可是警方讓他出示證據,他卻拿不出來。因為歡樂園小區的影片自動清理了。可是因為這個事情,吳墨居然誣陷保安刪除影片資料,害得小保安失去了工作,保安何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