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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走到我旁邊,輕輕敲了敲桌子,我才回過神來。
“柳俊,怎麼不寫生字?”
“啊……哦哦……好的好的……”
原來到自習時間了。那時的小學一年級,每節課大約也就是學四五今生字,然後就瘋狂抄寫。我不禁想起那個交警抓住違章的小學教師,欣喜若狂地叫她將“我違章”這三個字抄寫五百遍的笑話來。
急忙開啟書包尋找紙筆。
居然是毛筆!
對了,我記得小學一年級時,就是用毛筆的。那會子鋼筆絕對是奢侈品,在胸口別一支鋼筆的傢伙,多半是個讀書人(初中以上文化),如果別兩支鋼筆,幾乎可以肯定是位工作人員了,說不定還是個幹部之類的。假設居然別三支筆呢?對不起,那你小子一定是個修筆的!
修筆!
呵呵,當時還真的是有這個職業啊。修筆能夠成為一個餬口的技術活,可見那時節鋼筆的重要性了。怎能指望山旮旯裡的小學生人手一支鋼筆?
那麼鉛筆呢,也算奢侈品。你想啊,當時一個壯勞力耕種一天下來,有多少收入呢?那可沒準。生產隊是計工分的,青壯年男子每天12個工分,四十歲以上的男子和壯年婦女10個工分,上了點年紀的婦女和未成年的男青年8個工分或者6個工分。一年下來,依據生產隊的收成來折算,如果收成好,每個人能分到幾百斤口糧和十幾元錢。假如年成不好,又或者家裡人口多,借了生產隊的口糧,那麼到年底結算的時候,說不定還要倒欠公家的錢糧。鉛筆作為在一種純粹的消耗品,用一點少一點,顯然不合適在鄉村小學大量推廣。
如此一來,老祖宗傳下來的毛筆就成了唯一合理的選擇。一支小號毛筆,一塊墨,一個硯臺,合共一毛多錢,省著點用可以對付一年呢。
換作二十一世紀,一化八歲的孩子手握毛筆寫字,那絕對是書香門第,立志要成為書法家的。
唉,我已經差不多有二十年沒摸過毛筆了。說不得,也只有硬著頭皮上了。
我認認真真攤開作業本,取出一個裝青黴素的小玻璃瓶子(用來裝墨水的,墨和硯臺也是貴重物品,不能讓小孩子帶看到處跑,萬一掉了損失不小,保險的作法是先在家裡磨好墨,灌在小瓶子裡帶去學校),小心翼翼開啟蓋子,蘸了點墨水,開始抄寫生字。
老實說,前生我的字寫得還算端正。因為我老爸毛筆字寫得好,小時候隨他練過幾年。雖然沒堅持下來,畢竟不是一無所獲。
我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