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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僵硬著身子,卻拼命的把她向著自己懷裡抱,那般的用力,那般的用心,“寵兒,我錯了,你留在我身邊,別不要我………”
她卻緩緩地推開了他的身子,扭了頭,纏著那個高大的男子,穿著一身軍裝,筆直而有傲然,漸行漸遠。
他追上了。
把一切可以挽留她下來的語言用盡,卻也沒有換她一次回頭!
他在她的面前,如此潰不成軍,他還痴痴傻傻的問過一句,你不愛我了嗎?
如今想起來,卻是真的………可笑!
他不是沒有等,等了她七天,七天她沒有出現,他便不顧所有人的反對,毅然要去部隊。
其實按照他的家底,他著實不用從最底層爬起的。
可是他想。
他只是想讓自己變得更強,想讓自己看一看,做了軍人,便和現在的他有什麼不同?
她是不是便會回頭看他一眼。
歲月真是一種奇妙的東西。
會讓人成長,會讓人遺忘,會讓人漸漸的看到過去的自己到底多麼的可笑。
當愛變成了恨,當恨都沒有的時候,他才知道,沒有誰離了誰不能活。
而他和她,已經結束了。
卑微過,挽留過,為了那一份愛情,他是無怨無悔。
踏入特種兵部隊,從訓練,到接受任務,把一個陽光清爽的大男孩,演變成為鋼鐵一樣的男人的時候,他覺得自己的心,也結了厚重的疤,再也不會痛了!
到了後來,他卻發現,分手的原因是什麼已經不重要了,結束就是結束了。
當他被爺爺強制性調回X市的時候,當他重新看到她的時候,他發現,自己不會痛了。
其實不是不痛了,而是不想交集了。
一句很狗血的話,是這般說的,彼此相愛過的人,分手之後是不能做敵人的,因為他們相愛過,彼此相愛過的人,分手之後是不能做朋友的,因為他們彼此傷害過。
他和她,能做的,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所以,這是他給她最大的仁慈!
他不是不恨,只是卻覺得沒有那個必要,一份愛情,她先招惹他,既然不能給他一生,又何必惹他傾心?
第1卷 我會讓你很舒服的!【10】
他不是不恨,只是卻覺得沒有那個必要,一份愛情,她先招惹他,既然不能給他一生,又何必惹他傾心?
倘若回來,與她重逢,她這般痴纏著他,他還縱容著,那他七年之前,從絕望到重生,受過的苦和疼,算是什麼?
所以,對於他來說,過往並不重要,分手原因並不重要那一段記憶,就徹底掩埋吧………
他只是希望,那個她,別再來三番五次的撩撥他………如果可以,他願意,和她斷的,一乾二淨………
正午時分,陽光明媚,窗外有著情侶相視而笑,擁抱,親吻,牽手,一如曾經的他和她………看著那一幕一幕鮮明的畫面,他的眼神,沉到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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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聖是被薄寵兒一個電話喊到“凱悅”接她的。
薄寵兒倒是傲氣十足,踩著十一厘米的尖細高跟鞋一步一步的從“凱悅”裡面走了出來。
所行之處,皆是一行人行注目禮。
她目中無人,把高跟鞋踩的咯噔咯噔,響亮的讓人全身發顫。
秦聖開的是薄寵兒的車,大紅色的法拉利,她站在駕駛座上,伸出手,指了指一旁,秦聖立刻利索的跳到了副駕駛座,薄寵兒坐上。
薄寵兒開車,都是一副張揚的姿態,秦聖原本是想要調侃薄寵兒兩句的,還沒張口,薄寵兒就是一個猛踩油門,害得他臉向前撲去,險些咬斷了舌頭,連忙伸出手,繫了安全帶,才驚魂未定的轉頭,偷瞄了幾眼薄寵兒。
薄寵兒的肌膚好的像是可以滴水,嫩嫩的讓人都恨不得撲上去狠狠地咬一口。
只是,秦聖也只敢這麼想想,如果真的衝上前去咬了,那他還真是不要命了。
彎著唇,細細的打量著薄寵兒,嗯………像是在生氣,頓時便笑開了顏,問道:“怎麼?沒搞定?”
“嗯。”薄寵兒應了一聲,沒有在繼續說話,好半晌,她才轉頭,看著秦聖問了一句:“你說,我有那麼壞嗎?”
秦聖向著後面靠了靠,昂著頭,眼神看著車窗外,漫不經心的附贈了一句:“被鄙視了?”
第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