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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的鎮定。她憑藉自己的經驗,指揮著方強。歐陽菲菲一起,對現場進行了更完善的佈置,並且當真翻箱倒櫃,搜走了所有的珠寶首飾。現金等貴重物品。
一切都佈置好後,三人悄然退出了這充滿血腥的別墅,回到賓士車裡,連夜返回了豹宮。
次日下午,省長之子遇害的訊息就上了龍市各大媒體的頭條。屍體是一位專門負責給狗餵食的飼養員發現的,他每天上午都會到那別墅裡去餵狗,因此第一個發現了王卓遇害。龍市的警方對此大為震驚,悲痛的省長都還沒批示,所有警員就動「自告奮勇」的出動了,全部投入到了緝拿該案兇手的忙碌工作中……
※※※ ※※※ ※※※ ※※※ ※※※完成投命狀後,方強果真遵守了諾言,很快就恢復了阮琳和歐陽菲菲的自由。
當然,這自由只是有限度的自由,他和她們鄭重的約法三章。
第一,對任何外人都嚴守豹宮的秘密。除非徵得方強的同意,否則對在豹宮裡的任何經歷和所見所聞都絕口不提。
第二,每週至少返回豹宮「點卯」一次。
第三,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只要方強一聲令下,就要無條件的回到他身邊來。
阮琳和歐陽菲菲都一口答應了下來。這三個條件雖然稍微苛刻了一點,但是比起完沒有自由的囚禁在豹宮裡,已經是好上太多了。
何況方強還饋贈了她們厚重的「大禮包」,除了這半年來陸續賞賜的名貴首飾外,臨走時還一人給了她們一張鉅額支票。錢是存在瑞士銀行的匿名戶頭裡的,只認密碼不認人,可以確保不被包括司法機關在內的任何人知曉。當然方強還是提醒她們,為了保險起見,在幾個月內儘量不動用那些錢。她們若有任何消費需要,可以隨時來豹宮支取現金。
假如說阮琳和歐陽菲菲原本在潛意識裡,對於這半年的囚禁生活還難免有些怨言,那麼當她們各自拿到如此鉅額的金錢時,那些怨言也全都煙消雲散了,取而代之的是對方強的感激。
她們滿心歡喜的吻別了方強後,就各自下山回家去了。失蹤了半年多後與家人重逢,自然是帶來了巨大的驚喜。抱頭痛哭之後,當家人詢問起這半年的經歷時,則以事先想好的謊話來應答。
阮琳一口咬定自己並非被「蜘蛛魔」綁架,而是落到了人販子的手中,被賣到了外地一個地下妓院裡去當高階妓女,由於她誓死不從,就一直被關著,強迫接受妓女培訓。她一直設法想逃出來,但總是以失敗告終。直到前幾天她才找到機會趁亂逃脫成功。
這整個經過阮琳說的繪聲繪色,尤其是許多細節部分,更是編造的十分真實,但最關鍵的地點。罪犯面貌特徵等,卻全都語焉不詳,當被當副市長的父親再三追問時,阮琳就號啕大哭,還裝出頭痛欲裂的難受模樣,堅持說記不清了。
阮副市長以為這是受了極大打擊後神智不清造成的,擔心再問下去會嚴重刺激了女兒,也就不敢再多問了。他也曾憤怒的想過報警,讓警方去懲治壞人,但是阮琳的母親卻哭鬧著死活不肯,說這種事要是傳開了,不僅女兒從此以後將無法做人,全家人都將一輩子顏面無光。現在反正女兒已經回來了,何必再做那些吃力不討好的事。
阮副市長被老婆女兒糾纏的沒辦法,只得同意了。全家人經商量後統一了口徑,對外也只是低調地宣稱阮琳當初是由於擅自捉拿「蜘蛛魔」闖了大禍,害怕被上司斥責,所以自己一個人偷偷跑到外地躲了起來,直到花光了所有私房錢才不得不回家來。而阮琳自己,因為方強在經歷了丹妮絲的那一幕後,也隱約地猜到,周聰之死和美國人脫不了關係,在他的警告下,阮琳對自己回家的事也是低調處理,平日裡她大多住在豹宮,只是在方強需要的時候才出去打探訊息。
方強之所以會放阮琳出去,也正是想借助她在警方的力量幫助自己打探和美國特工相關的訊息,他心裡明白,美國人不可能就這麼輕易地放過自己,要和美國政府這頭巨獸,他的能力遠遠不夠,除非能得到強有力的盟軍。以阮琳的能力和實力,當然是遠遠不夠的,但就目前為止也只能如此了。
至於歐陽菲菲那邊,她的情況相對簡單的多了。她的謊話與阮琳大同小異,不過騙起來卻容易多了。因為她父親早死,家裡只有一個守寡的老母親,見到失蹤已久的歐陽菲菲毫髮無損。安然無恙的回來,就已經高興的淚流滿面了,她說什麼就信什麼,連問都沒有多問一句,嘴裡只顧唸叨著「蒼天有眼。阿彌陀佛!」
總之,兩人都無驚無險的騙過了家人,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