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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旅館在城區的一個安靜的角落裡。傍晚時分,車輛很少,周圍的孩子們都聚在外面踢足球。我很想加入,但是不敢——很可能在不經意間,我超強的力量就弄碎了某人的骨頭,甚至更糟。
一個星期剛過,我們的生活已經進入了非常舒適的常軌:我和埃弗拉每天早上起來大吃一頓——暮先生一到晚上就出去,從不告訴我們上哪兒;然後出發到城市裡去探險,巨大的老城充滿了有趣的事物;晚上,以防暮先生需要幫忙,我們便回到旅館裡,看看電視,或者打打電子遊戲,一般在十一點到十二點間上床睡覺。
在怪物馬戲團待了一年後,又能過上正常人的生活真是令人激動。早上能睡懶覺,無需為小人找食物煩神;不用四處奔忙,為演員們幹些雜事;還能熬著夜一邊大嚼糖果,一邊看電視——真是天堂!
埃弗拉玩得也很開心,他從不知道還有這樣的生活。打他記事以來,他就一直待在馬戲團裡:先是一個小馬戲班,老闆是個討厭的傢伙;然後才來到高先生的馬戲團。他喜歡怪物馬戲團——我也是——想回去,但他不得不承認休假還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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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沒想到電視這麼吸引人。”一天晚上,在我們連著看了五個肥皂劇後,他說。
“我爸媽從不讓我看太多的電視,”我告訴他,“但我知道學校裡有人每晚都看五六個小時。”
“我不會那麼幹,”埃弗拉思忖著說,“但少看一點還是挺有趣的。也許回到馬戲團後,我會買一臺行動式的。”
“我加入馬戲團後從沒想過要搞臺電視,”我說,“事情太多了,我幾乎沒想過它。但你說得對,有一臺是不錯,哪怕只是看看重播的《辛普森一家》。”那是我們最喜愛的節目。
我有時候會猜想暮先生到底在幹什麼——他總是神秘兮兮的,但從來沒像現在這樣偷偷摸摸——但事實上,我並沒有為此過度傷神:他不在,感覺挺好的。
不管我們去哪兒,埃弗拉必須套上一層層的衣服,不是因為冷——天氣是挺冷的:我們來了沒兩天就下了今年的第一場雪——而是因為他的長相。雖然他不介意人們盯著他看——他已經習慣了——但如果他能走過一個普通人面前而不引起注意,四處閒逛就方便多了,因為這樣他就不用每隔五分鐘或十分鐘就向一個好奇的陌生人解釋他是什麼人或是幹什麼的。
遮住他的身體和四肢很容易——一條褲子、一件套頭毛衣、一雙手套就可以了——但遮住臉就困難多了:比起身體的其他部分,他臉上的鱗片沒那麼多,顏色也沒那麼濃重,但跟普通人的臉還是不一樣。一頂厚厚的帽子蓋住了他長長的黃綠色頭髮,一副墨鏡遮住了上半個臉,但下半個怎麼辦呢?
在試過繃帶和鮮豔的油彩之後,我們終於找到了解決辦法:一副假鬍子!我們在玩笑商店買了一副,儘管它看上去很傻——沒人會認為它是真的——但效果不錯。
“我們看上去一定是很般配的一對。”一天我們在動物園裡溜達的時候,埃弗拉咯咯地笑著說道,“你穿著海盜服,我帶著這身行頭,人們可能以為咱倆是逃出來的一對瘋子。”
“旅館裡的人肯定是這麼想的。”我也咯咯地笑了,“我聽見侍者和女僕談論過我們,他們認為暮先生是個瘋醫生,我們倆是他的病人。”
“真的嗎?”埃弗拉哈哈大笑,“想想看,如果他們知道了事實真相——你們倆是吸血鬼,而我又是個蛇娃!”
“我想沒關係,”我說,“暮先生的小費給得很慷慨,而這才是最重要的。一名女僕抱怨有個男的總是不穿衣服在走廊裡閒逛,我聽見一個經理說:‘金錢能買來隱私。’”
“我見過他!”埃弗拉叫了起來,“我以為他是被鎖在門外了。”
“才不是呢,”我笑了,“四五天來,他一直光著屁股走來走去。經理說他每年都來住上兩三個星期,只是四處溜達,像個嬰兒一樣赤條條的。”
“他們就讓他這樣?”埃弗拉難以置信地問道。
“金錢能買到隱私。”我又重複了一遍。
“我認為怪物馬戲團就夠怪了,”埃弗拉哭喪著臉咕噥著,“人類比我們還要怪。”
日子一天天過去了,隨著人們準備迎接十二月二十五日的來臨,城裡聖誕的氣氛越來越濃。聖誕樹立了起來;晚上的彩燈和其他裝飾照亮了櫥窗和街道;聖誕老人也降臨世間收取定單;各種形狀、各種大小的玩具塞滿了商店的架子,從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