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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大同周圍將近十萬邊軍的統帥,胡遂每日都將要處理無數的公務和軍務,但即便如此,他依然十年如一日般地保持了一個習慣,那就是每過三天都會帶了自己的親兵去大同四邊的軍營裡巡視一番。
這麼做一來可以近距離地與底層的將士們接觸,好更容易地知道他們的訴求。二來也是拉近自己與下面將士的關係的手段,那樣,一旦等到戰事發生時,他便能更有效率地指揮三軍。
臘月十九日的這天早上也是一般,寅末卯初,已練過功夫,出了身汗的胡總兵便已穿戴整齊,在五十多名親兵的簇擁下策馬出門,順著空蕩蕩的街道朝著離他最近的北城邊的軍營而去。
這條路,他已走了將近七年時間,這裡的每一個巷口,每一棵大樹都已深深地印入了胡遂的腦子裡,所以往前進時,他根本就不用刻意去看路,只有當一些早起的百姓從路邊走過時,他才會稍微拉一下韁繩,讓胯下的戰馬莫要鬧起性子來。
至於他的腦子,此刻還在轉著可能要發生的這場戰事。雖然他對陸縝還是頗為信任的,但茲事體大,他依然不會完全採信,所以前晚也就把城內幾名部下召集了加以提醒和佈置城防,至於城外那些堡寨中的兵馬,則並沒有調回來的意思,他得在等等看,等昨日一早派去外頭刺探的斥候帶來訊息後,才好作進一步的打算。
他畢竟身負要職,每做一個決定都必須為大同十萬大軍,以及數十萬的百姓負責,也要對朝廷負責。
“要是陸縝所言是真,那這兩日就必然會有韃子的刺客打我的主意。可是,以大同之戒備森嚴,以我總兵府的嚴密防禦,那些刺客應該找不到任何的下手機會。而他們要是真欲刺殺我的話,恐怕這時候應該是最佳機會了吧……”不知不覺間,胡遂的腦中便想到了這一點上,想著這一可能的同時,他的目光也有些警惕地往四下裡望去。
這一望間,他就瞥見了一點寒光從左側前方的某處店鋪頂上閃過。雖然只是一閃而過,卻已讓他的心陡然就是一提,身子已下意識地往邊上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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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胡遂所想的那樣,對蒙人刺客來說,想要刺殺他這個一鎮總兵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為尋常他都不怎麼在城裡出沒,而他的宅邸更是駐有三百精兵,除了前門的百名守衛外,左右邊門和後門也各有數十兵卒守在那兒。
這還不算,就是在府內,也還有兩隊不時巡視遊弋的軍卒日夜不斷地交替往復。若有那吃了熊心豹子膽的傢伙敢打總兵府的主意,別說對胡遂構成威脅了,恐怕連他人在哪兒都還沒找到呢,就得被這些兵馬給直接撲殺或生擒了。
這一難點,化名金均生的坎特爾自然是早就查明瞭的,所以最終他得出的結論就是——想要刺殺胡遂,就得在外頭動手。
好在,胡總兵幾年來一直都有這麼個早起巡視軍營的習慣,所以這便成了蒙人刺客對他下手的最好,也是唯一的一個機會了。
在潛入到大同城後,這些蒙人刺客一方面不斷跟蹤胡遂的行止,另一方面,則在其每日行進的道路上尋找著適合藏身和行刺的地點,以求能一擊得手。
而今日,他們所藏的地方,就是這段時日裡找出來的最佳地點——一處沿街的綢緞皮毛鋪子的頂上。這裡不但視野夠開闊,離著主街也不過半箭之地,再加上這鋪子頂上還有飛簷翹起,正好可以讓一人躲藏其中而不早早被人發覺起行蹤。
一名族中最精於弓矢的好手就被安排在了這一重要位置之上。當天色微明後,他便聽到了一陣馬蹄聲由遠而近地過來,隨後便看到了那支肅殺而沉默的騎兵隊伍出現在了自己的側前方。
當一眼就認出身在隊伍中間的戎裝將領就是目標胡遂時,他當即就拿出了邊上的弓,並從一旁取過了一支早已浸泡過狼毒的箭矢。這狼毒乃草原上的劇毒之物,就是神駿的馬兒,被這箭射中的下場也是一死,更別說只是個尋常男人了。
計算著對方和自己的距離,在他們已入射程範圍之內後,他便屏息,搭箭,拉弦,然後瞄向了目標。雖然胡遂已入了自己的射程之內,但為了一擊即中,他還是稍作等待,等對方來到更近處時,方才在吐出一口濁氣的同時,鬆開了拉得如同滿月般的弓弦!
“嗡——咻!”弓弦被鬆開後猛然反彈,復位之後,更是一陣震顫,同時把其上的那支羽箭迅速推離,化作一道虛影,帶著尖銳的破空嘯聲急奪前方目標的面門而去。
箭射出的瞬間,弓手甚至都感覺自己能看到對方被這一下穿頭斃命的結果了。他有十成的把握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