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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養了好多的植物,但就惟獨不養動物。我曾經養過很多的,但都死了,而且是餓死的。我連自己也養不了,哪裡還敢想他們呢。只好種一些天生天養,不需要很多水和肥料的植物。充斥自己的空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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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總會在深夜2,3點的時候被我吵醒,用極其慵懶的聲音和我說話,洛克總會聽著就睡著了,然後是很長一段時間的沉默。
洛克在上海,而我在深圳。
洛克總是很心痛的說,長途話費貴,你怎麼就不讓我打去呢?我喜歡洛克用大男人的語氣和我說話,這會讓我覺得自己是個被寵壞的小女人。我對洛克說:我討厭無止境的等。洛克說以後你打過來,我再給你打過去。我聽著就偷偷的笑了。
我喜歡在吃完了一大包的棉花糖以後,往洛克的郵箱裡SEND很多我的文章,關於昆德拉的,關於杜拉斯的,關於張小嫻的,還有關於我的幻想。
洛克不喜歡杜拉斯,他說因為那女人不喜歡吃棉花糖。我就更頻繁的在網上搜尋她的文章SEND到洛克的郵箱裡。他就給我寄來很多的不同顏色和牌子的棉花糖,惟獨沒有優之良品的,他說只有當他真正愛上我的時候才會給我寄那個優之良品的棉花糖。
洛克在一個無風的夜晚打電話給我。我聽見他在電話那邊胡亂翻著書頁發出的刷刷聲,還有很重的呼吸聲。
洛克,你喝酒了?
恩……你在幹什麼呢?
我剛洗完頭髮。然後我聽見發尖上的水滴落在地板上。
你沒事吧?我問,他開始沉默。
了菲,我想抱一下你,真的。
我聽見洛克很微弱的心跳,還有他憂傷的指尖滑過電話的聲響。我們用同樣的方式沉默。
我說洛克你早點睡吧。就掛了電話。我不忍想象洛克失落頹廢的樣子。但我沒有能力改變什麼。就連他說抱一下我我都不能做到,距離有時候真的讓人傷感。
洛克說公司有個會議要來一趟深圳,他問我是否想見他。我冷冷的答了一個字:恩。
洛克有我的地址的,他來找我。
我在幾天後和他真的見面了。在我家的樓下,我去買棉花糖,他一眼就看到了我手上五顏六色的糖果。我和他在7…11買了幾聽啤酒,到了一個沙灘上。黑夜裡我無法辨認他的眼神,只能聞見他身上淡淡的古隆水味。
很多時候我們記得一個人,並不是因為他的樣子,而是他身上獨特的味道。
他喝完了一罐又一罐啤酒,我一直在吃我的棉花糖。他喝啤酒的姿勢很好看。一如電話裡的沉默。在他喝完了所有的啤酒後,他轉過身摟著我。我沒有反抗。他很重的呼吸在我耳邊不停的變換。我把下巴擱在他的肩膀上,頭髮貼著他的耳朵。感覺他微微的心跳,有力堅實的手臂。
我和洛克在空空的街道上來回的踢著空的啤酒罐。洛克說我明天要回去了。我抬頭看了看他,把一個啤酒罐踩扁,踢到了路的另一邊。又低下了頭。
我們在街上漫無目的的逛著,他拉著我的手。然後在日出的時候,我們又回到了沙灘,依靠在一起。
洛克走了。
我從此再也沒有在聊天室裡出現。我清楚的知道,在洛克離開的那一天,我的心是如何的痛著。我不能再這樣的想著身處另一個城市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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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過的,我不喜歡無止境的等。
我的新書出了。
在簽名售書的那一天,我收到了一個包裹。
是優之良品的棉花糖。
上面有洛克身上淡淡的古隆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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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歌:逃之妖妖1
我看見你,就像看見我自己。我常常對自己說:〃我愛你〃,就像我永遠都會這樣,來告訴你。
於潛說她的部落格只有我去看,所以,我就天天去看。
她的部落格選和我一樣的模板,灰底藍花的調子,懶懶地更新著。在那個頁面上面,我常常看見熟悉的句子,一段一段,根本就是和我的部落格一樣。這個女人無恥地把我寫的部落格複製下來,然後把主要人物的名字用WORD替換掉,發上去,她在MSN上告訴我說:有什麼關係,反正我們發生的事情都是一樣。
昨天她的部落格裡面,寫到她父親的病。她說我不哭的,我為什麼要哭給他們看。然後她跟我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