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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我心臟很脆弱禁不起嚇。”
“吃早餐。”心臟脆弱的人會跑去高空彈跳?她騙小孩呀。
“吃早餐就吃早餐嘛!你幹麼叫得快破嗓,待會記得去泡蜂蜜喝潤喉。”她可不想有個破鑼嗓子的女兒,帶出去多丟臉。
這就是她的媽,罵完人之後不忘表示關心。不是每一個人的媽都像她粗中有細,明明操心這擔心那,可是永遠帶著開朗的自信和無畏的樂觀說沒什麼。
“媽,那個三明治是我的。”她自己的不吃,偏要吃人家的。
“羅唆,做人不要太小氣,以後會長不大。”她狼吞虎嚥的咬著缺了一角的三明治。
有我的口水耶!於問晴翻翻白眼,突然想起一件事,“外婆找你。”
“什麼……咳……”於弄晴驚隍失措的瞧著四周,生怕她夜叉似的娘會突然蹦出來。
“媽!你小心點,我是說外婆在電話裡留言,說她有事要找你。”媽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外婆,幸好。
死小孩,她要是噎死會記得找誰索命。“你外婆找我什麼事?”
“外婆說她朋友的女兒結婚,'要'你負責總攬婚禮事宜。”外婆說的“要”是含蓄的必須——肯定用語。
“去告訴你外婆,我到西元二零零五年前都沒空。”誰有時間去做她的人情,搞不好又是一場騙局。
誰不曉得她的媽是標準的交際花,在古代稱之為三姑六婆之類,一心要和人家比長比短,連家裡的母雞生了幾顆蛋也絕不輸人。
自從她未婚生子那年,她媽就整天嘮叨著,希望她早點嫁出去,別留在家裡吃米糧。
真是天大的笑話,打從她十歲時設計出第一件轟動世界的晚禮服,多少服裝學苑及服裝公司表明要長期培育她,她早就不需要家裡養了。
可是舊時代的傳統婦女老是不開竅,不管她飛向哪個國家,總有辦法電話追蹤,老說著誰家的兒子多優秀,誰家的兒子是科技新貴,要她和人家見見面。
哼!結婚。
女人就一定得仰賴老公才能活得下去嗎?她的原則絕對不會更改。
像是四十歲前絕不結婚啦!反止她已經有個女兒,不必急著生小孩,四十歲差不多是可以定下來的年紀,而且是女人最有智慧的時期。
還有,基於初戀的失敗經驗,所以她還決定要談一百次戀愛好好犒賞自己,等累積到足夠的歷練再結婚,才不會被人嫌。
另一項用來敷衍老媽的原則,是她不賺到五十億不結婚,此項原則說出來時,當場嚇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