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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
“咦,對了,那個女畫家叫什麼名字來著,一時間倒是想不起來。”明明就在腦子裡了,偏偏愛玩捉迷藏的考他記憶。
“方良,她叫方良,北方大戶人家的女兒。”不然也供不起昂貴的開銷,女子學畫在當時的民風算是奢靡的嗜好。
可惜戰爭把一切都給毀了,就算她想回家也無家可歸。
“喔,方良呀!我記得這個名字……”本名少了法文名字的詩意,難怪他會記不牢。
電子新貴的話才說到一半,一道非常驚慌又怯懦的身影突然像喝醉酒似,橫衝直撞的撞進一堆聽故事的人群中,大喊著——
“誰叫我?誰叫我?我是方良善。”
有那麼好笑嗎?
幹麼每個人都當她是可愛的小狗摸摸她的頭,笑得前俯後仰無法自制,好像她天生是個笑話,專門為取悅眾生而出生,光看她一張臉就覺得很爆笑。
她也不想長得像長毛吉娃娃,個子不高已經很悲慘了,再加上一頭怎麼梳也梳不直的蓬鬆亂髮,半夜醒來一經過鏡子前會猛然嚇一跳,以為自己被狗附身了,差點驚聲尖叫。
以二十一世紀的眼光來看,方良善永遠也構不上美女的行列,頂多清秀看起來不傷眼,勉強用廉價髮夾固定的鬈髮遠看像獅子,但絕對不能近看,否則她還沒見著人的長相,會先聽見一陣衝口而出的笑聲。
人的樣貌是遺傳基因決定的嘛!和她本人一點關係也沒有,要笑請到她那對不負責任的爸媽面前笑,她不接受這種因她無法控制的事而起的譏辱。
可是……可是……唉!嘆氣再嘆氣,她還是提不起勇氣發出不公的抗議,雙肩縮得讓自個更像只可愛小狗,一聲大氣也不敢吭的裝縮頭烏龜,希望人家不要注意她的存在。
沒辦法,她膽子的確比一般人小很多,而且不太會說話常會得罪人,更害怕和不認識的陌生人相處,見到身材像大樹的男人會拔腿就跑,以為是要搶她皮包的壞人。
聽說她以前膽子沒這麼小,還挺兇悍的,可是不知遭逢何事後變得見影也怕,整個人如同老鼠一般有縫就鑽,絕對絕對不和惡勢力抗爭。
“人家真的叫方良善嘛!有什麼好笑的。”一臉沮喪的她趴在吧檯邊較不起眼的角落,自怨自艾的喃喃自語。
她真想去燙個平板燙或理光頭改變一下造型,驚世駭俗總好過到處被人取笑,要不是她周遭的人一致力阻她瘋狂行徑,也許她心一狠真理個三太子頭嚇死他們。
不過她的膽子只有一咪咪,心裡想得多卻不敢付諸行動,因為那些特別“愛護”她的親友團一定會開扁,逼她戴爆炸頭出門。
“他們笑是喜歡你的意思,用不著垂頭喪氣。”
一杯淡橘色微染紅暈的酒放在她面前,沒有起浮的聲調像帶苦笑意。
“Hermit,你可不可以叫他們不要喜歡我,我長得沒那麼好笑啦!”方良善小聲的道,怕旁邊的人聽見她的聲音。
說來也算一種巧合,有一回餓得受不了的她想到超商買泡麵止飢,走到一半發現錢不夠,她只好去提款機領她所剩不多的錢應急。
誰知她窮還有人比她更窮,連比衛生紙還薄的一千塊也搶,她完全呆住的不知該做何反應,一句“搶錢”拖了三分鐘才喊出口,她想她得吃一個禮拜的白吐司配開水打平開支了。
這時候一道騎士般的英勇身影突然由後出現,非常酷的不發一語追上搶匪,腿一掃、手刀橫劈,再來個俐落的迴旋踢,漂亮的結束一面倒的戰局,將她可憐的一千塊還給她。
當她瞧清楚英雄的長相時,她兩顆豆子眼立刻眯成心形,情不自禁的將對方當偶像迷戀,後來才曉得人家居然是女的。
“不是好笑是可愛,頭髮蓬蓬的好像土撥鼠。”Hermit忍不住笑出聲,隨即收斂怕傷到她的自尊心。
但是,來不及了。
“我像土撥鼠?!”方良善震驚得臉都白了,更加喪氣的抬不起頭見人。
完了、完了,她又多一項可愛動物的稱謂,她這輩子別想有出頭當美女的機會。嗚……好想哭喔!遺傳基因誤了她一生。
現在去整形不知來不來得及,如果她不怕被亂棒打死,或許可以先存點錢到韓國,那邊的整形十分盛行。
“咳咳!其實你長得很……很有個人特色,是屬於耐看型的女孩。”Hermit本來想說可愛,但被那兩道小白兔似的哀怨目光一瞅,趕緊以清咳蓋過去。
她真的非常可愛,宛如櫥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