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溜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孩看到她有些發燙的臉頰:“千陌,上一次我被班上的同學問得煩了,我就說你是我男朋友。。。你不會生氣吧。”
林冰琪一直很知性,那一種古典的婉約氣質一直是她呈現在所有人面前的東西,但是,在愛情面前,她維持不了自己的婉約氣質。
‘男朋友’,千陌不排斥這個詞,在之前,他曾聽到過另一個女孩告訴自己這件事。。。
“那這麼說來,冰兒是我女朋友了?”千陌順手撫了撫林冰琪的秀髮,在前方一片燈光璀璨,千陌不由想到是否林冰琪會挽住自己一直走進那燈火光明處。
“才不是呢。”林冰琪口中的倔強否定說得實在太輕,以至於連自己都聽不到,更或許說,她根本就沒有在否定。男女朋友會比老同學的關係更加親密吧,以後自己想挽住身邊男孩時應該不用這麼臉紅。。。
千陌不由放聲一笑,甚是爽朗的笑聲在過道中響起,雖然湮沒在出口處的喧譁中,但是千陌如此放聲宣示心中的高興卻是林冰琪第一次聽到。
抬起螓首,卻發現那一雙些許渾濁的眼眸正帶著笑意的看著自己,一時間,林冰琪忘記了低頭。
千陌的唇沒有那種細膩柔滑,算是半個粗人的他沒有使用美容品的習慣,所以,一切都是那麼天然樸素,以至於第一次吻一個女孩時竟是不懂如何開始,在唇與唇觸碰的霎那,兩人飛快的轉過頭,他們,心跳加速。
ps:昨天五千多字,今天四千三百多字,字數真的不多,但是宿舍生真的寫不動了,剩下的幾百字發發牢騷吧。
今天是我到工廠實習的第五天,我是一天天數過來的,很累很幸苦,所以我現在基本都是十點一過就睡覺,明早七點起來還要上班。
第一份工作,真的就是一個完全不懂的菜鳥,站在那裡看著別人的忙碌而自己不知道該幹什麼,這種感覺也不好受。
我記得在寫這本書的時候就說過希望在畢業實習前將書寫完,可惜,九月份以來要顧及的東西太多,一直都是一天一更,一天花費兩個半到三個小時來寫出一章,不說很努力,宿舍生至少做到了持之以恆。
其實我很幸運,因為還沒有惡評出現。雖然我的沒有多少讀者,但是我不介意。其實一個寫小說的人就是把自己心中的意yin給寫出來,主角的性格與經歷是寫書人所向往的。若有機會寫下一本書的話,應該不會再是都市文。
今天中午休息的時候,用手機看了一下書評,有個哥們說自己母親的妹妹不是叫姑姑,在這裡我解釋一下,因為在現實我就是這麼叫的,所以習慣的恐怖性就出現了,這是我的失誤。書中應該會有很多不足,很多錯處,但是我希望看書的朋友能寬容一二。宿舍生其實要求不高,只要不出現問候我和我家人的話語,我都能接受。
最後嘮叨一句,下午天路滑,騎車的朋友慢一點,在今早不小心摔了一跤……手和腳都脫了一層皮,回到家我還不敢讓我爸媽知道,不是怕他們囉嗦,而是怕他們擔心,自己都二十多歲的人了,怎麼還那麼不小心。
踏踏實實工作~認認真真意yin~
第二百五十四章 出場
初吻,對於有的人來說實在不算什麼,在自己幾歲,或十來歲的時候,初夜都沒了何談初吻。然而有那麼一群人,他們對於初吻很看重,這不是童話的情節,這是現實還殘存的美麗。
很多人都笑談初吻給了煙,其實千陌也歸於這一類,但是初吻這麼定義的話,倒不如說它給了空氣更為貼切,所以唇吻的概念需分清,這一次,是林冰琪的初吻,亦是千陌的首次。
軟軟甜甜的,這是千陌在霎那碰到女孩時的感覺,有些回味想tiantian嘴唇,但是動作神情未免顯得太過輕佻,所以千陌不自然的解釋一句:“冰兒,我。。。有些情不自禁,抱歉。”
女孩的耳根粉紅,低著腦袋微微擺了擺,她不介意。
一段路程只要有距離,那麼就能走到頭。林冰琪雖然還是羞澀,但是挽住千陌的纖手沒有鬆開,或許女孩不知道鬆開之後自己的手臂該怎麼擺放,倒不如就這麼挽著,自己很喜歡這種近距離的感覺。
對於港大學子來說,自己學校的籃球隊實在陌生得緊,它不同於別的球隊每月都舉行比賽。籃球隊靜寂了這麼多年,卻在今年突兀的蹦了出來,更是以一匹黑馬的姿態取得了不俗佳績。雖然這其中說明了港城大學生們的籃球水平不怎麼樣,但這不足以抹去港大籃球隊黑馬的事實,而此同時,港大人對於籃球的喜愛被引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