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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很好奇到底是怎樣的男人,會讓連翠茉掛念至今。
“別等他了,男人一遇上老朋友,是不會那麼早回來的。”
“我沒有等他,手邊翻譯的工作剛告一段落,腦袋裡都還是那些專有名詞,根本睡不著。”
“那我們來喝點東西好了。”
“好啊,反正雷德不在,我們一起偷喝他的紅酒好不好?”方斯華狡滑的問。
“當然好,等雷德回來看到了,一定會氣死。走,我去拿杯子,再弄點小菜,你先去客廳等我。”連翠茉俐落的站起身,打起精神奔向廚房。
連翠茉做了簡單的下酒菜,開啟紅酒斟了兩杯,今天家裡沒大人,她們兩個小女人決定要犯上作亂,反正她們就是以激怒沛雷德為樂。
三杯紅酒下肚,心思敏捷的方斯華索性攤開來問,“你今天看起來有心事。”
自知隱瞞無效,連翠茉乾脆坦白從寬。“唉,斯華,你好恐怖,不管我有什麼秘密,總是瞞不過你的眼睛。”
“誰叫你天生不擅長說謊。怎麼,又是因為你的克雅哥哥?”她習慣用好友孩提時的記憶來稱呼那個男人。
雙肩一垮,“他今天突然來店裡找我。”
在巴黎的時候,他們也常常這樣聚著小酌,對連翠茉來說,方斯華跟沛雷德就像是她的兄長姐妹,她可以盡情的對他們吐露心裡的想法,包括她對梁克雅的思念。
“做什麼?”
她落寞的搖搖頭,“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做什麼,事實上,他已經連續來了一個多禮拜,天天用神秘客人的身份寫紙條、送禮物給我。”
“唔,寫紙條?這新鮮,都寫些什麼?我愛你、我想你……喂,你說,他該不會是想追求你吧?”吸了一口紅酒,方斯華玩味的道。
連翠茉聲音陡然拔尖,“追求?怎麼可能——”她全盤否定,心裡卻又有一個小小的聲音希望答案是肯定的。
“為什麼不可能?,總之你給我仔細靡遺的交代清楚。”
“我根本不知道送紙條的人是他,以為只是個陌生客人,所以當他向經理說想要當面跟我說幾句話時就拒絕了。”
“說快一點,後來呢?”她覺得很有趣。
“今天,他明明稍早之前已經來過,也在店裡用過餐了,我下班前,他又突然出現,莫名其妙的點了選單沒有的東西,我隨便做了碗湯給他,以為他喝完就會走了,誰知道他竟然在外面等我下班,說要送我回家。”
“也許他真的很想念你。”
“才不是,他今天寫的紙條是問我他的手帕收哪裡去了!”連翠茉沒好氣的說。忽地,她想起來,剛剛要寫給他的收納明細還在她的包包裡。
“好,反正那都不重要,你們接吻了吧?”方斯華揶揄。
連翠茉當場嚇了一大跳,心虛的嗆到,惹來一陣狂咳,“咳咳……斯華,你在胡說什麼?”兩隻耳朵跟著燒紅。
“你被種草莓了還不知道嗎?”伸出手指,方斯華輕輕點了下她的脖子。
“啥?他怎麼可以這樣,我要殺了他,臭梁克雅!”
惱羞成怒的連翠茉像被踩了尾巴的貓,慌張的在原地叫囂,那模樣看在方斯華眼裡實在又蠢又可愛。
她奔進浴室,對著鏡子照了又照,卻一直找不到草莓的蹤跡,直到一串銀鈴般的笑聲從客廳傳來,才恍然大悟自己被騙。
“斯華,你怎麼可以這樣啦!”她又羞又惱的直跺腳。
“我不過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哪曉得你自己沒心眼,秘密也藏不住。”
“你……”算了,她從來就不是斯華的對手。
“小茉,我不懂,你為什麼不讓他知道你們曾經認識的事情?”
“已經太久了,他根本忘得一乾二淨,而且我已經長大,不再是那個茉茉了,我不需要他想起以前的我,只希望他認識現在的我。”
“以前的連翠茉是你,現在的連翠茉也還是你啊!”
“我當然知道,我只是……”
“只是很矛盾,想愛又不敢愛,想走又走不開。”方斯華一針見血的說,“小茉,為什麼要在愛情裡感到猶豫跟自卑?我不懂,你喜歡他,就去努力爭取他,為什麼只要六個月的回憶?人不可能只靠回憶活下去。”
“我以為我只會在這裡停留半年,我以為我會心滿意足的回巴黎,我也以為我不會那麼貪心的……”
“呵呵,為什麼要譴責自己貪心呢?這是很正常的心情啊!我愛上雷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