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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1
那天晚上八時左右,我從公司大樓出來,到公司對面的22路巴士站等車返家。
天氣透骨地寒冷,已過了下班高峰潮,巴士站等車的人不多,方英傑是其中之一。
方英傑上身一件皮夾克、深灰色的襯衫,下身一條牛仔褲,腳踏耐克球鞋,腳底下一個大大的行襄,斜靠在巴士站亭的一根柱子上,無精打采地衝我一笑。
我曾經在許多個巴士站等車時,遇見這樣的笑容,疲乏的,流淌出某種渴求幫助的資訊,像一隻飛了許久無處可歸的倦鳥,渴望著能在這座繁華的城市裡尋到一處棲息地。每每遇見這樣的笑容,我的心裡總會流竄著難以言喻的憐憫,有時也會不自覺地讓它流竄到我的眼睛裡、或者回應的一笑中。
卻沒想,方英傑看出了我笑容裡的意思。
我只是肚子突然不舒服而己,你無需這樣看我。方英傑直了直腰,離開柱子,筆直地站著,一本正經地說。
我驚訝,隨即笑了。有時,人與人之間的相識可以由沒有意義的一個笑容,抑或一句話牽線搭橋。我承認,就是在那一瞬間,我喜歡上了方英傑一本正經的腔調。
這時,巴士來了,我們一前一後上車。
車子空落,比我後上車的方英傑,本可以選擇別的位置,但他選擇了坐在我身邊的空位置上。
不介意吧?方英傑說。
誰能拒絕那麼彬彬有禮的問話呢?至少我不會。更何況,我並不討厭他。既然不討厭,接下來的對話和交換電話便順理成章起來。
後來,我知道,住在距我公司不遠的一個小區裡的方英傑,遇見我的那一晚,他正要搭紅眼航班到外地出差。雨天,計程車的生意好的出奇,他只得轉搭巴士到機場。
很討厭,轉了兩趟巴士,才趕上了飛機,也幸好,遇見了你。方英傑說。他握緊我的手,身體前傾,又說:“你那晚看起來很愉快,不像現在,總是皺著眉頭。”
我笑一笑,從他的手裡抽出自己的手,對他的輕嘆佯裝沒聽見,沉默。
彼時,我和他在一間茶館裡閒聊,認識二個多月來,這是我們約會的主要方式。我和他,在這二個多月間,從普通路人至普通朋友再至某種暖味的男女,我想,這恐怕是每一個對對方有好感的單身男女都會經歷的,但雙方如果僅止於握手、親吻之類,無法再繼續深入下去,比如魚水之歡,問題肯定出現在一方的身上。這一方,就是我。
顯然,我的沉默,讓方英傑意識到了這一點。因此,他嘆了口氣後,陪著我的沉默一起沉默。過了好一會兒,他問我:他,是誰?
作者題外話:【那天晚上,我在返家的巴士上接到方英傑發來的簡訊息,說,這裡的天氣很冷,天氣預報說陰雨天氣會持續幾天。
彼時,我所在的城市陰雨綿綿,一幢又一幢的摩天大樓,在陰霾的天氣中透出某種詭異,五彩的霓虹燈映亮了整座城市。我想,方英傑其實不知道,在這樣的天氣裡,我的胸口會隱隱作痛。】
序2
【序2】
他是夏朝陽。
那時,我在大學附近的麥當勞裡打署期工,夏朝陽也是那家麥當勞裡的一個署期工。夏朝陽的笑裡帶著沉靜,在附近的另一所大學就讀。
有些人,你會在見到他的第一眼,便會喜歡他,夏朝陽便是其中之一。於是,在我又一次在夏朝陽身後注視他,被他發現時,他在我下班的路上,伸出一隻手臂,攔住了我。
那一瞬間,我看見了一顆半厘米大小的黑痣,像一隻楚楚可憐的黑螞蚊,趴在夏朝陽的小手臂上瞧著我。
我不由地一笑。我的左胸上,有一顆像夏朝陽一樣大小的黑痣。後來,我想,愛情中的一切情緒碰撞,是意外,也是註定,但最重要的是,雙方都有某種身體上的共鳴感罷,比如,那顆黑痣。
與夏朝陽的初吻,是在他請我吃了三次晚飯、看了二場電影后,在電影院的包廂裡。
夏朝陽生澀的動作,狠命地*,把我的嘴唇弄得生疼,但我毫不介意。因為,夏朝陽在這方面的青澀,恰好是我喜歡的。
電影散場,我們手牽著手走在仲秋的夜色中,途經一間小旅館,旅館門前的鐘點房標牌,在夜色中閃著誘人的光。夏朝陽突然停下來,看著我笑笑,把我往小旅館的方向推了一下,眼裡有猶豫。我笑笑,心裡突然一陣慌亂、羞澀。這時,我看見夏朝陽咬咬嘴唇,便拉著我的手往那家小旅館奔去。
我沒有拒絕。後來的歲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