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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解釋一下,關於殭屍事件,這個是真事,所以大家也別問為啥沒救那小子,人力有時而盡,並不是一切都能隨心如願,也不是我們想救誰就能救誰。 當時那個人確實沒救過來,也確實是死了,現實就是這樣的,故事我可以改編,但人死了就是死了,我也不能給他寫活。 殭屍事件過去之後,我有一段時間看見肉就反胃,尤其是燻醬的東西,一看那糊了吧唧的,我就想起燒殭屍時候的場景,還有那氣味…… 為了讓自己減少胡思亂想,我繼續寫小說。 當時那個小說寫的很慢,可以說是龜速發展,當時是寫了有二十多章,刪刪改改差不多四萬多字,足足用了我三個多月的時間。 所以你們看,我現在是不是已經很有效率了? 但是現在如果你們想看,只能去百度搜了,前些年因為特殊原因吧,很多靈異小說都消失了,那本也沒跑了,所以已經找不到正版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那本書裡,我也不知怎麼想的,給主角安了一個前世是九尾火狐的身份,而且是天地間唯一一個九尾火狐,賊拉牛逼那種。 關於這一點,直到多年後我才想通…… 這且不說,容後再敘。 差不多就在殭屍事件過去一週左右,那天馬叔從外面回來,告訴我一個好訊息。 我們拆遷的那片房子,終於要動工了,現在施工的已經進場了。 這好訊息真是,來的太突然了,再不來的話,我特麼都快忘了這個事。 我們都搬出來多久了啊,多久了? 連我自己都已經記不清了,居然這時候才動工。 這效率實在是讓我不得不吐槽一下。 於是我搓搓手,問馬叔,是不是這樣一來,我的門市房就快到手了? 馬叔給了我一巴掌,衝我一瞪眼。 “那特麼是我的門市房!” 我嘿嘿一笑:“咱爺倆還分的那麼清楚幹嘛,我的不就是你的,你的不就是我的。” 馬叔說:“神特麼你的就是我的,你有啥啊?” 這句話扎心了,我一琢磨,馬叔說的對,我有啥啊? 我現在就兩個肩膀頂個腦袋,外加一張嘴吃飯,兩個鼻子眼出氣,住的房子都是馬叔租的。 頭上無片瓦遮身,腳下無立足之地。 連個物件也沒有。 臥槽,這麼一說,我好像挺慘啊…… 不過跟馬叔我還是臉皮比較厚,我一本正經地說:“師父,我雖然啥也沒有,但我有一個跟親爹一樣的師父,我師父有啥我就有啥,我師父的就是我的,而且我以後要是出息人了,我有啥我師父就有啥,我在這保證,只要你沒找到你那失散多年的兒子,我給你養老送終,伺候你到死。” 馬叔撓撓頭,看著我:“你小子這話是好話還是反話,我咋聽著彆扭呢,你是盼著我早點死,好繼承我門市房吧?” 我連連搖頭:“那咋可能呢,區區一個門市房,怎麼抵得過咱爺倆的深厚感情?別的不說,就你給我那十八個猖兵,這一般人就不能給我,所以一個門市房算啥……” 還沒等我說完,馬叔一拍大腿:“對了,那十八個猖兵你用不用,不用的話,還給我。” 我當場就不幹了:“哎哎哎,這咋還帶往回要的,當時你不是說送給我了嘛?” 馬叔說:“我送給你,你也不用啊,那不是浪費麼?” 我說:“誰說我不用,我那是捨不得,萬一傷著碰著的,那可都是你辛苦養的。” 馬叔說:“那你倒是用啊,你不用就給我繼續養著,這玩意就跟兵器一樣,時間久了不用就上鏽,得經常拿出來使喚使喚才行。” 說實話,馬叔這話也沒錯,但是我最近也沒啥事,我仙家都不搭理我了,莊雨薇也靜悄悄的,我總不能閒著沒事,半夜帶十八個猖兵去大街上找個鬼幹架吧? 於是這天下午,我就找了個時間,跑到三清扇裡去了一趟,打算見見莊雨薇,順便看看那十八個傻大個在幹嘛。 再次進入那個幻境,一切還是和原來一樣,沒啥太大區別。 只不過莊雨薇的小屋前面,草地上多了一架鞦韆,樹幹為架,藤蘿為繩,綠草裝點,看起來賊美。 只是鞦韆架上沒人,我走過去剛想摸摸,忽然就聽前面傳來一片歡呼聲。 抬頭一看,就見在遠方的河畔,那十八個傻大個居然在釣魚。 莊雨薇和杭圓圓也在,看起來他們好像是釣到了什麼大魚,正在那開心呢。 我不由莞爾一笑,心念微動就跑了過去。 到了河邊一看,還真是釣到一條大魚,足有兩尺多長,活蹦亂跳的,杭圓圓抱在懷裡都抱不住,不住嘿嘿傻笑。 再看莊雨薇,一身白衣,飄飄欲仙,渾身上下幾乎沒有半點鬼氣。 看來她這些日子在三清扇裡修行的不錯啊。 還有那十八個猖兵,也沒穿盔甲,一個個都是便裝,看著杭圓圓抱著大魚,臉上紛紛露出慈祥的笑容。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