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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需要回家嗎?今天下午真的沒什麼事情,你要是回家的話,回頭我讓人送你回去,我回去休息一下就可以了,反正也沒有什麼公務,你跟在我的身邊工作,以後不需要這麼謹慎的,其實你在我身邊時間長了你就知道,只要是不耽誤了正事,平時的態度不需要這麼嚴謹,你自己天天繃著個臉不累嗎?” 花了40塊大洋,買了一身洋裝之後,方晴說什麼也不讓劉振華繼續逛下去了,這裡的東西實在是太貴了。 如果要是在南京購買的話,頂多也就是這裡一半的價格,當然上海這個地方幹什麼都貴,畢竟這裡的房租就很貴了,尤其是在公共租界當中,如果沒有那麼多利潤的話,恐怕這些人也幹不下去。 “幹嘛老讓我回家呀?其實每次到上海的時候,我也想著回家去看看,但那已經不是我的家了。” 劉振華已經是第2次說起回家這個事情了,以後到上海的時候還會很多,本來方晴不想提這個事情,但如果以後劉振華老是好奇的話,恐怕會引起一些誤會,所以方晴也就把自己的事情簡單的說了一下。 方晴是一個地地道道的上海人,而且還是上海的貧困人口,為什麼15歲會加入軍統呢?就是因為那一年都要輟學了,但方晴的學習成績卻是最好的。 在方晴8歲的時候,方晴的父親就去世了。 當時的家裡忽然失去了頂樑柱,母親一聲不吭的就離開了,這給方晴帶來了巨大的傷害,當時家裡只有三口人,一個是方晴將近70歲的奶奶,另外一個就是比方晴小一歲的妹妹。 好在父親還留下了一座屋子,不至於讓他們三個沒有地方住,奶奶雖然年紀大了,但也靠著給別人做點手工活,能讓祖孫三個活著。 如果要是一直這麼下去的話,日子過得還算是可以,方晴12歲的時候,已經能夠幫助奶奶幹活呢,家裡的收入也多了一些,就在大家以為能夠好轉的時候,方晴的母親回來了,而且還染上了大煙。 原本方晴的母親就不是什麼正經人,靠著歪門邪道的辦法,讓方晴的父親娶入家門,誰知道家裡稍微有事兒,馬上跑得無影無蹤,在外面混不下去了,這才跑回來了,姐妹兩個雖然對媽媽有些誤會,但還是歡迎自己的媽媽回來。 畢竟當時他們只有12歲,也是渴望得到母愛的,不過很快方晴就發現了,母親回來是有目的的,天天在家裡翻箱倒櫃的,但是這個家已經一貧如洗了,如何還能有多出來的一點錢呢?只要是稍微有一點錢的話,馬上就會換成吃的用的,絕不可能在家裡多放一天呢。 方晴到現在還記得那天,忽然間又出現了幾個彪形大漢,要把房子拿去收了,方晴怎麼也不明白了?怎麼可能會出現這樣的事情呢?他們家裡的房子又不是租的,而是父親留下來的,事後才知道,狠心的母親把房子給賣了…… 一家人只能是從有房子變成了租房子,母親也再次嫁人了,這個人更是個無賴,所以奶奶很快就去世了,就剩下方晴姐妹倆。 在方晴15歲的時候,這個男人竟然對方晴產生了那種念頭,幸好方晴的動作比較快,直接刺傷了這個男人,方晴就被帶到了警察局,當時方晴的資料符合情報部門的要求,所以情報部門就直接把方晴給踢走了,並且要求她加入復興社。 當時方晴就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讓復興社好好照顧自己的妹妹,復興社的人也答應了,但當他們趕到方晴的家的時候,卻發現妹妹早已經被賣掉了…… 所以方晴的要求就變了,那就是要殺掉她的繼父,畢竟這件事情是他慫恿的。 那天的情況方晴還記得,復興社的人需要放棄,而她的繼父又是一個社會上的閒散人員,說白了就是一堆垃圾。 這樣的人對於復興社來說,殺死100個都無所謂,況且黃浦江裡的屍體多了去了,也沒有人會來調查這樣的事情,一名年輕的軍官直接就開槍了,繼父的屍體也被扔到黃浦江裡。 “後來我的母親不知道嫁了幾次人,而且我回來過一次,除了要錢之外,並沒有其他的說法,你覺得我還有家嗎?” 說完這些話的時候,方晴已經是淚流滿面了,或許是想起了自己的奶奶,或許是想起了被埋在外的妹妹,又或者是想起來早去的父親。 不管是21世紀還是這個年代,劉振華的家庭都是沒什麼好挑的,家裡的人對自己都非常的疼愛,就算是進入了復興社,遇到的也都是不錯的兄弟,這樣的情況還真是沒有遇到過,也很難理解此刻的方晴。 “不想回家就不回去了,別想那些不開心的事情了,咱們去吃點東西吧,你看天都黑了。” 方晴講故事用了很長時間,果然都看到現在天黑了。 “那我能不能吃一頓法國大餐?他們都說法國大餐可好吃了,尤其是做的那些龍蝦。” 方晴努力讓自己笑出來,而且提了個要求,劉振華此刻立馬就答應了,都是因為自己的原因,把人家的眼睛都給弄紅了,別說是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