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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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
鹿晗似乎一時不知怎麼開口,金珉錫便喊他。
“鹿晗。”
“嗯?”
“為什麼去教堂?”
下頭的人似乎脖子酸了,又似乎害羞,不再看珉錫,低下頭盯著腳下。
我去懺悔,求得寬恕。
我知道你一直放不下,我也知道我們很自私。
牧師說每個聖人都有過去,每個罪人都有未來。
那十字架,希望能換你安心,也是我的抱歉。
抱歉沒能及時察覺自己的感情,麻木地曾自以為對你不過是某種易於消散的好感,你說分開就能忘記時,我也那樣相信著。
這些話一直都想說,卻找不到合適的時機開口。我不會說動人的情話,想要你相信我,又覺得自己沒有說服力。
從什麼時候喜歡,我也說不清,大概是那些每一個細小的瞬間,都一點點累加。
我沒法對你說,現在能將我的過去全然拋棄,我想我那樣說你也不會信。
我只想給你一份對未來的承諾,也許這樣的我的承諾依舊不可信,但是……
那隻足球掛飾,就像我的感情,請你相信它切實的存在。
至於未來我是不是一直可信,大概要用一輩子來證明,你願意陪我嗎?珉錫?
他抬頭,才看見二層的陽臺空空如也,心跳漏掉了幾拍,慌忙轉身,金珉錫正笑得甜甜地站在他身後,露出松鼠一樣的門牙,手裡舉著他送的項鍊。
“幫我戴。”他說,黃昏的光影照在他臉上,柔和的絨毛也清晰可見。
時光不停走成一個圓,多麼聲勢浩大,都將歸零。
邊伯賢憤怒地跺腳,回身衝著傻笑的人吼:“不許再跟著我!”繼而轉頭,腳步匆忙地繼續向前狂奔,甚至跑掉了一隻鞋子。
樸燦烈舉起相機,咔擦。然後幾步上前撿起那隻白色帆布鞋,向著邊伯賢跑遠的方向追去。
準備好了麼。
歸零,是結束,亦是新的開始。
作者有話要說: 後記:
全文至此完結了,再再深鞠一躬感謝所有看文的和支援我的人。
開始的幾章有太多不足,不過改動的話工程太大,就不修了(懶……)
其實還有很多地方都處理的不好,我要講的東西有些複雜,又功力不夠,大約會有不少人覺得不滿意。
比如鹿晗沒有虐夠,比如中途的時候寫得像是劈腿,比如金珉錫原諒得太容易。
我說過這故事是以真實故事為藍本的吧,所以,中間那段,真要講,鹿晗是劈腿了沒錯,金珉錫是小三了沒錯,很不幸,是真的。
寫這篇文,是想跟你們說說我的感受,這些事放在現實裡發生,有多少人會同情金珉錫,多少人會理解鹿晗?
不對的就是不對的,可是愛情哪來對錯,愛情對於有些人來說真的沒法控制,愛情說白了就是荷爾蒙,十五個月的保鮮期,愛情它很自私。
當然生活和相伴又不全是愛情,這也是鹿白沒法繼續的原因,他們都珍惜彼此的五年,卻不應該再繼續走下去。(這裡是借鑑我閨蜜的故事,她五年的感情結束的時候特別痛苦,可是現在回頭看反而應該感謝結束地及時)
但是又回過頭來說,我並不是在提倡小三或者劈腿這回事,反而想說的是,現實裡沒有這麼幸運,尤其是男女之間又多了責任或是家庭孩子,且愛且珍惜,斬斷要趁早。
本身的故事也不是這樣的結局,它更狗血,更現實。
所以這篇文叫《假如》,假如……假如……
鹿晗渾麼?當然,可他也有苦衷,有時候你沒法確定愛誰,比確定愛卻得不到,還要痛苦,因為你是這局面的主導者。
金珉錫慘麼?可他是自找的,可憐卻不無辜。
邊伯賢大約是最無辜的,可他失去的愛情也並非沒有他的一手造成,像我前面說的,愛情是經營,不是揮霍。大約他以後也會感謝自己從這段感情中學會的東西。
想了很多話,一時也不知道說全了沒,就這樣結尾吧。
最後再次感謝大家。
謹以此文,獻給,我摯愛的、不再回來的鹿包,我逝去的愛情,我執著的四年。
☆、番外K:Kindle
【誰說相愛不能從相厭開始。】
一場戀愛談得太久,結束的方式太過猝然,以至於邊伯賢忽然覺得心像老了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