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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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樓梯上響起柺杖的聲音,開門一看,齊夏頂著一雙大大的黑眼圈站在門外,可憐巴巴地問:“宋哥,可以和你談談嗎?”
黑皮少年齊小夏,資深小強一隻,不只小強,還賊大膽,“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乃其人生信條之一。所以,大雨剛停的那個晚上,為了省兩三百塊錢的成本費,不惜黑吃黑摸了賊窩,還順手牽羊從死人手上拿走某件物品,當時他想的挺美,過幾年等事情過去了,拿出去肯定賣個好價錢!
他也不是傻大膽,也害怕被人發現惹禍上身,雖然他覺得沒有人看到他摸黑出門,不可能被發現,但是為了有備無患還是給自己找了個靠山:宋隱。他倒不是未卜先知,只是左看右看,周圍就只有宋隱還有一點高人樣,於是自薦保姆,押上一寶。
至於被人追上門刑訊逼供那一天,倒不是他骨頭硬打死不說,而是他很清楚咬牙挺下去還有一線生機,挺不下去把東西交出去只會死的更快,不只他死,所有人都跑不了,那些人壓根沒打算留活口!
到那個時候他才明白自己到底闖了多大一個禍事。
很幸運,他押對寶了,宋隱確實是高人,雖然受了點皮肉之苦,終歸是撿回一條小命。但到那個時候,他就更不想把東西拿出來了——那可是他用命換回來的,再說危險都已經解除,幹嘛要拿出來?
但是沒有想到,昨天晚上又一次波折突起,齊夏是真的被洛桑的故事嚇著了。他不是那麼害怕人,大家都是人,你有手,我也有手,你有腦瓜子,我也有腦瓜子,說不定我的腦瓜子還比你更好用,無論如何總還有搏一搏的機會,輸贏五五算,對吧?但是,如果對手不是人,對手還可以鑽到他的腦袋裡面去……太可怕了,聽起來就像鬼上身,一點贏的成算都沒有啊!
他以前是不怎麼信鬼也不怎麼信神的,但是現在,好像不信不行了……
所以,他昨晚上幾乎一夜沒閤眼,翻來覆去想了一晚上,最終還是覺得他和弟弟的小命更重要,他不能冒這個險,他也冒不起這個險。不過也別指望他一夜之間本性大變,他可沒準備把東西白送出去,蚊子再小也是肉,吃了那麼多苦頭,無論如何也要為自己撈點好處,是不是?
齊夏看宋隱把東西翻來覆去地拿在手上看,雙手侷促地在大腿外側搓了搓:“宋哥,你能看出來這是個什麼東西嗎?”
“上等墨玉,這東西應該是從古墓中挖出來的,至於它是用來做什麼的,”宋隱搖搖頭,“除了裝飾,我暫時看不出別的用途。”
齊夏急了:“怎麼會呢,看那天那些人著急上火的樣子,肯定是有大用處的!”
“很可能。但是我現在確實沒有看出來,不過就算沒有別的用處它也很值錢,這個是真正的墨玉,市面上很少見的,再說它應該還是一件古懂。”
宋隱把東西遞還給齊夏,沒有一絲一毫的猶豫,相對於東西本生,他更好奇齊夏到底把東西藏在了什麼地方,居然沒有被翻出來。
第43章 小孩打架?
齊夏眼裡閃過一絲掙扎,並不伸手去接墨玉:“宋哥,這東西放我這兒也沒用,要不你留著吧?”
宋隱搖頭:“抱歉齊夏,我不作收藏。”
齊夏失望的無以復加,別的人說不要還有可能是在討價還價,但宋隱說不要,那就是真的不要。
如果宋隱都不要,他還能賣給誰?
值再多錢又有什麼用,他又不敢拿出去賣,留手上又怕招禍,這才真叫“賣又不敢賣,留又不能留”……冒著殺身之禍好不容易才儲存下來的東西,居然就這麼一個結果,太讓人難以接受了。
不行,不能拿回來,堅決、絕對、無論如何也不能把這東西留在身邊!
宋隱看他伸出來的手又猛然縮了回去,就像這塊玉會吸血似的,禁不住有些好笑,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都是讓貪心給鬧的。不過看他失魂落魄的樣子也蠻可憐,幫他出主意:“要不你上交國家吧,說不定可以換點好處,至少不用再提心掉膽。”
齊夏心想宋哥您老活的可真夠天真,上交國家?他能換什麼好外,報紙上的一紙表揚麼?就算把他捧上天,過幾天誰還記得他?到時候他就等著被報復吧!
當然話肯定不能這麼講,說出口的理由是:“這東西來歷不明,不能交國家的,再說國家的好東西多了,交上去往櫃子裡一鎖,連擺設都不如。宋哥,我沒說假話,我真的覺著這東西肯定有大用處,你現在雖然不知道,沒準過兩天就看出來了,它在你手上比擺在櫃子裡有用多了……要不還是你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