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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來。
謝謝雷尼看官的意見,很中肯啊,一針就讓我見血。呵呵,關於伍爹的變化
其實我也心裡很有數的,只是懶,於是一直沒有去改,今天,看了你的腳印,知
道是躲不過了,於是爬上去把前幾章稍修改了一下,後面的等三思完成了,我再
慢慢細改了。謝謝ING ……
而你提到的我是因為與原設想不一樣才會出現這樣的前後不一致,確實是這
樣子的。我是個沒有大綱沒有分段也不會有情節主線的傢伙,一切寫文,全是看
著你們的腳印或是每晚開了電腦一邊打字一邊想的,因此我才說過:其實這文是
大家的思想共同結晶。哈哈,當然,這也不代表我會頂不住你們的壓力非得給出
個HE來的。
表打,我說個小故事來,讓各位想看歡喜結局的看官們消消氣罷。
一個很現實的,我身邊的真實的,有點兒靈異的故事。
我的同事,姓曾的一個女孩,我們都喜歡叫她美美。
記得去年她剛來我們這不久,某天早上要簽到,她叫我代勞。我簽了後向她
開玩笑,說籤個到得一塊錢。
當時幫著簽到的還有另外一個同事,那個同事就笑著說好,從身上摸了半天
摸出了五角錢來,說先給一半,欠一半罷。
五角自然不會要,開玩笑說先寄著,以後一天籤一個滿十塊就再給。然後我
裝正經問美美,她說忘帶了,手機給你要不要?
本來就是開玩笑,我自然說好,就把手機接過來玩了一陣,又還給她。
第二天上班,美美一來就大叫:三子三子,你昨天要手機要得好啊,我下午
下班去超市買菜,一出來,手機就被人搶了。
然後比劃給我們看,她的手機是拿套子裝了戴在手腕上的。那人先是一劃,
她還沒反應過來,然後手機就被蹬去拿著跑掉了。
這件事我一直記得,然後到了前兩天,又是美美拿東西時不小心把身上六百
塊錢給掉在地上,然後被人撿了起來。那人當著美美的面說:撿錢啦,見者有份,
一人一張老毛吧。
美美就笑,好的不靈壞的靈,看來我今天得把錢看緊了,免得像手機那樣又
掉了。
當天,錢並沒掉。
然而今天一早來上班,美美看到我就笑得很無奈:家裡五點多進賊了,她老
公昨天才拿了三百元外快,再加上她自己口袋裡的三百,一起六百元,還有老公
的手機,都讓賊給偷了。
同事聽說,都笑,今後再不敢和她開這樣的玩笑罷。
想起來,覺得這樣的事情真有些不可思議,又有些搞笑。誰會知道自己的一
時玩笑,竟然真的會這麼靈的應驗在她身上呢?
春水記於零六年三月六日夜十一時三十一分
第五十四章並肩同行
我與爹離開了幽京。
經過一那一番爭吵與長談,我想我們,都看到了彼此隱藏在內心的一些東西,
彼此間的距離似乎有了進步,我們,也有了某種奇怪的我現在還不太懂的理解與
包容。
在去留問題上,我們都想到了青陽。
是的,那裡,才有我們的家,我們共同的家。
也許我和爹,都想從青陽,再回到從前,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