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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說道。
“如果整個朝鮮完全由統監府管理的話,諸位,我相信不出十年,以統監大人之才,定能讓朝鮮成為我中國最富強之行省,屆時洋人會為之側目!”
對於特區董事局的這些商董來說,他們正在一點點的適應著特區給他們的帶來的便利,正如同特區董事局的成立,使得這些商人千百年來第一次能夠與官府面對面的商討問題,而不是跪伏於地聽著官府的安排。初時,這些商人甚至因此有些惶恐不安,但此時他們卻已經開始適應著這種“議政”之感。
參政議政帶來的那種未曾有過的感覺著實讓人迷戀不已,不過根據《仁川特區商董局組織章程》,明確規定統監府對商董局董事會具有絕對的權威,因此商董局董事會無論是由租地人選出,還是由地方事務廳直接任命,都處於統監府的嚴密控制之下,凡董事會作出的決議,最後都統監府須經批准,因此在實質上商董局董事會並不是一家權力機構,只是統監府管理特區的一個高階諮詢機構。
不過儘管如此,因特區實行的商董局體制,基本上照搬西方行政體制的管理模式,尤其是借鑑上海租界的經驗,因此在施政過程中除了逐步建立和健全各種行政機構外,很注意依靠和發揮各種委員會的作用。委員會的組成成員可以是董事會董事,也可以聘請吸收社會上相關人士擔任。絕大部分委員會的職能是為商董局進行專題調查,提供諮詢意見,有一些委員會也具有一定的行政干預權和協調職能。各種專門的委員會分常設和臨時兩種。常設委員會存在時間較長。定期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