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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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朝的權力部門是尚書檯與中書省,只要染指這兩個部門就可以洞悉政局的任何風吹草動。以往歷屆執政者為了便於操縱政事,都給自己“錄尚書事”。“錄”是總領的意思,“錄”了“尚書事”,就可以名正言順的插手政事處理與人事任免。比如楊駿先是“錄尚書事”,後來覺得不滿足就又“錄朝政,百官總己”;汝南王也是“錄尚書事”;趙王未得志前求“錄尚書事”,被拒絕之後才懷恨發動兵變。
從趙王開始,執政者野心膨脹,區區“錄尚書事”已經無法令人滿足,他們渴望更大許可權。於是趙王篡位之前擔任“相國”、“依宣文輔魏故事”,集軍政大權於一身,就像當年司馬懿、司馬昭父子操縱曹魏小皇帝一樣控制晉惠帝;齊王在專權方面也不遑多讓,“拜大司馬,加九錫之命”“如宣、景、文、武輔魏故事”。
長沙王則刻意保持低姿態,避免步齊王后塵,為此他僅僅保留軍職,沒有“錄尚書事”,也沒有兼任文職來干預政務。
即使沒有兼任文職,也可以透過安插親信的方式來控制尚書、中書、門下三臺,不過長沙王也沒有這麼做。當時的尚書令先是王戎後是樂廣,尚書僕射是東安王司馬繇;中書令是卞粹,中書監是東海王司馬越。王戎、樂廣都是前朝老臣,一向圓滑處世,在歷次黨爭之中始終屹立不倒,樂廣還是成都王的岳父,這兩人對任何執政者都是陽奉陰違,只求明哲保身的;卞粹則是河間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