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咐她身邊的小學徒,“去外面等著,如果有新的客人來排隊,告訴他們今天已經販售完畢,請明天惠顧。”
然後她才對軍官說:“客人請去排隊。”
“雷羅曼諾。”軍官面無表情的說。
米夏不明所以。
“我的名字。”他低頭整理自己的白手套,而他身後的大塊頭很快便搬過來一張大椅子,用袖子擦乾淨。雷羅維諾從容的坐下來,“你可以叫我雷,如果舌頭不夠用,叫我羅曼諾也行。”
顫音對米夏來說確實很困難,但她還是倔強的、用標準的拉丁語叫了一聲,“雷。”
軍官眼睛裡浮現出淡薄的笑意,米夏便知道自己又讓他得逞了。
梅伊叼著袖子揭開鮮血淋漓的傷口。痛楚讓他冷靜,他金色的眼睛裡閃耀著冷漠而平穩的光芒,就像潛伏中的捕獵者。
那半片折斷的刀尖卡在他的肉裡,他伸手去挖的時候才想到自己的指甲已經被米夏剪掉了——其實他早該想到的,在他一掌揮過他的脖子,而那個男人還能對他揮刀的時候。
他俯身下去,用舌尖清理掉傷口上的鮮血,探到那半片刀尖的位置,然後用牙齒將它拔了出來。
傷口不可避免的擴大了。鮮血卻已經不再小溪似的流。
他的痊癒能力一直很驚人,再慘不忍睹的傷口,最多三天也就長好了。只不過痊癒的過程中他會尤其暴躁,難以剋制的渴望鮮血和肉食,得不到滿足的時候會有洶湧燥亂的攻擊欲。每到這個時候他就忍不住想,也許那些人說的對,他真的是一隻野獸。
可是明明知道他是一隻野獸,為什麼還要把他當人類養大?告訴他要保護人類、忠於人類,永遠不背叛人類?
既然把他當人類養大了,為什麼又要在他認為自己是一
個人的時候,告訴他他只是一隻野獸?
不過也許是他自作多情了,或許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把他當人類看。誰會給一個人類取名叫1501號呢?只是他太愚蠢、太自欺欺人,一直不肯認清現實罷了。
梅伊躲在草垛裡,一個人舔著傷口。
離天亮還有些時候,他有充足的時間抹除自己留下的痕跡。然後他就可以回家了。
那個女人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