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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選那家酒吧是有原因的。首先,酒吧燈光昏暗,你的行動不容易被別人發現。再來,選擇酒吧容易讓我睡覺。我一直很奇怪自己那天酒量為什麼那麼差,其實是你給我下了安眠藥。”
“為什麼我那天會對時間記憶猶新?都是你的計策。在進酒吧的時候,你故意提醒我看了眼門前的大鐘表,當時時間是7點50分。後來你陪我喝了一會,就給我下了安眠藥,我睡著時大概是8點20分。你趁這個時間從酒吧到項北的別墅將他殺害,來回大概40分鐘。我們都沒有手錶,你回來後將我的手機調到8點45,然後叫醒我故意給我看。我醒來你又立馬給我喝下安眠藥,你在這時將手機時間調整回來,到了9點15再故意叫醒我。我以為我睡著的時間是一個25分鐘加一個25分鐘,但實際上是一個40分鐘加一個10分鐘。你那天故意選擇了偏僻幽暗的角落,為的就是不讓別人注意到你。到此為止,你的不在場證明完成,我便成了你的證人。”
我“啪啪啪”的為他鼓掌喝彩:“非常精彩!那麼,你又要如何解釋監控攝像呢?”
“這就是你選這間酒吧的第三個原因。其實這個手法更加簡單,甚至可以說很幼稚,你會找我當人證,也是為了防止這個手法被看穿的情況。監控攝像只是安裝在前門,後門並沒有,而酒吧廁所的牆上有個兩米高的窗子,對於別人來說或許有些困難,但是憑燃哥你的體型和身手肯定能翻過去。你只需要租輛車備在那裡就可以。”
我沒有說話,只是將菸蒂扔到地上,低著頭專心用腳慢慢的踩滅。
周正陽悲傷地看著我:“燃哥,還記得我昨天問你,你的包呢。案發當天,你是帶著包的,並且在裡面裝了一件備用的黑襯衣。你殺害項北後,他的血濺到了你的襯衣上。所以在你回到酒吧後,第一件事就是躲在廁所隔間裡換衣服,並把作案時用的衣服藏在自己包裡。我反覆觀看了當時的錄影,發現燃哥你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
我緩緩抬起頭來看他,他與我四目相對:“你的黑襯衣並不是純色的,而是有暗紋的,你進出酒吧時穿的襯衣的暗紋雖然幾乎一摸一樣,但還是有細微的差別。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