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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二十六歲了,從十六到二十六,我與他相識了十一年。在這十一年裡,我們相守了六年,我知足了。
以後天南地北,無須邂逅。
作者有話要說: 渣攻 結婚了QAQ 吐豔
☆、【35】
當晨曦的第一縷陽光穿過薄薄的紗簾照射到沙發上,我終於講完了我的故事。整個過程裡,周正陽都很安靜,他一句話也不說,只是認認真真的聽著。
我起身,伸了個懶腰,在沙發上坐了一晚,現在免不了腰痠背痛。我拉開窗簾,掃去一室陰暗,眯著眼又為自己點燃一支菸。周正陽來到我身邊,搶走它,按滅在菸灰缸裡。無視我不悅的眼神,他笑道:“沒想到燃哥還有如此傳奇的情感經歷。”
我扒扒頭髮道:“人不風流枉少年,誰都有傻逼的時候。”
“你為什麼要告訴我這些?”
我在他肩上輕輕捶了一拳:“是誰先問我的?”
“八卦是人的天性。”他理所當然道。
“是女人。”我成功的補上一刀,自顧自的去浴室裡洗漱。
我們一同去單位簽了道,將整理好的案件分析上交。孫宇翔還是堅決否認他殺了項北,他一再強調,雖然案發時間他在現場,但項北那時候已經中刀身亡。
從個人角度上來說,我相信他的證詞。他為證明自己沒有殺人,將自己偷稅的事實供認不諱。昨夜警察在他家中發現了那份證據,上面的金額,足夠他吃好幾年的牢飯。他的口供很嚴密,很有邏輯,有理有據,有井有條,不像是假的。
若不是孫宇翔因為商業糾紛殺害項北,那會是誰?項北不會把自己的事說給項南,所以我們只能從別處下手。我們決定去見項北最好的朋友,陳逸平。
想來這還是我們的第一次的正式見面,自從上次那連樣貌都沒看清的匆匆一瞥後,這事就不了了之。這次再見,竟是因為查案,項北死了,物是人非。
他和我想象中的差不多,戴著一副金絲邊的眼鏡,五官柔和,溫文爾雅,文質彬彬。他在做電子商務的工作,知道我們要來,早早做好了準備。他氣色不好,最好的朋友突然死亡,一時間肯定無法接受。
“我是陳逸平,你好。”他主動伸出手來,與我和周正陽交握。
依舊是例行的問詢,由周正陽寫著龍飛鳳舞的大字來記錄。要說他的案件記錄,估計只有他自己能看得懂,不過反正最後都要由他來列印整理成電子稿,我也無所謂原件的美醜。
“七月十四日晚八點到九點,你在哪裡?”
“我在家。”他立馬回道。
“在做什麼?”
“和平時一樣,六點下班回家,然後就是吃飯,上網,陪孩子玩。”他淡淡一笑,“我女兒今年剛滿一歲。”說到女兒他臉上的陰霾總算淡了些,浮出幾分幸福的顏色。
“還有誰在家嗎?”
“還有我妻子和保姆,保姆每天早上七點過來,晚上九點才會離開。”
我點點頭,這些例行公事的問題總算問完了。陳逸平的不在場證明也很完整完美。如果說他老婆會徇私包庇他的話,保姆肯定不會,人證成立,已經可以確定案發時間他在家裡。再加上至今沒有發現他的犯案動機,我想他沒有嫌疑。
頓了頓,真正想問的問題現在才開始:“你最近和項北有聯絡嗎?”
“有。”
“最近的一次是在?”
“我記得是七月一號吧,我們約在常去的一家酒吧裡喝酒。”
一號?案發兩週前,是一個比較敏感重要的時間點。於是我追問:“能詳細描述下當時的情況嗎?”
他低頭想了想道:“他當時狀態很不好,喝了很多酒,一邊喝一邊哭……說他做錯了很多事……對不起一個人……”說句實話,我根本沒法想象項北會有如此狼狽的樣子,但這不是重點。
項北口中的“一個人”很關鍵,我趕忙打斷他問:“你知道這個人是誰嗎?”
他搖搖頭:“不知道,我怎麼追問他,他都不肯說出那人的名字。但我知道他是真得上了心了,為了那個人,還在和妻子鬧離婚……”
我瞳孔頓時放大了一下,手也不自覺的微微顫抖了幾下:“你說……項北……要離婚?”
“是的。”他很肯定道,“大概一個月前吧,項北瞞著家裡和沈曼攤牌了,堅持要離婚。手續應該前幾天就能辦好了。”
我緊蹙眉頭,向他確定一個細節:“你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