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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門口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來回踱步,口中念念叨叨:“來不及了……完了……死定了……”
最後他下定了決心,一幅捨不得孩子套不到狼的表情,壯烈道:“要不你把門一腳踹開?”
“這是防盜門!”
“把鎖撬開?”
“我是警察不是小偷!”
還不如找開鎖公司有效率呢!我正準備幫他開啟鎖公司的電話,這時鄰居大媽開啟門來對我說:“警察同志,我倒是有個辦法。”她請我到家裡去,帶我看了下陽臺。
陽臺是個獨立的凸出去的部分,與臥室隔著一大扇玻璃門,採光和視野都非常好。每個陽臺都沒有安裝玻璃和護欄,並且只有間隔將近1米的距離,所以從這裡很容易能到隔壁。我估計了一下難度,在心裡預演了一遍動作,擼起袖子就準備過去。
一直沒說話的白帆終於開口了:“算了吧,你當你是蜘蛛俠還是蝙蝠俠,這裡是六樓翻陽臺太危險了。”
我安慰性的笑道:“放心吧,這點距離我閉著眼睛都能過去。”
他莫名其妙的別開頭:“誰管你!”
得!我覺得又好氣又好笑。他果然還是個孩子,想關心人卻又拉不下臉,只能用一種很彆扭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嘴硬,倔強,不服輸。這種熟悉的感覺,像是高中時代的自己。意識到這點一種很奇特的親切感油然而生。
我不再回話,直接手撐上圍欄,腳一蹬爬上去。白帆不知何時已經轉過身來,輕呼一聲,又像怕聲音影響著我,只好倒吸冷氣。
我像香港動作片演員一樣,縱身一躍,手牢牢抓住對面的圍欄,腳在空中擺了兩下踩到陽臺上,又用同樣的方法翻進去。幸運的是,他家陽臺的玻璃門並沒有上鎖,我進到他家裡後,幫他從裡面開啟了門。
他一臉複雜的看著我:“你為什麼做到這步?想讓我去給你送錦旗?”
這人真有意思,都是這個年代了,身為一個年輕少年還在想這種只有四五十歲大媽才會乾的事,讓我哭笑不得:“身為警察,我就應該儘自己最大努力完成任務。”
他直勾勾的盯著我瞧,感覺在觀察史前生物稀有物種:“你叫什麼名字?”
“李燃。”
“不以為然的‘然’?”
“燃燒的‘燃’。”我無語道。
他沉默了半響,大概是在心裡默默的把這個名字寫了幾遍:“我叫白帆,一帆風順的帆。”
我點點頭:“我知道,很好的名字。”我覺得是時候告別離開了,我想趕緊回家扒兩口飯,洗澡睡覺。但他看我的眼神分明像藏著千言萬語,那欲言又止的表情,總讓我覺得他有重要的話要講,可等了半天都沒聲音。
終於,他輕輕吐出幾個字:“我家沒東西招待你。”
我抓住這個空擋:“不用了,下次小心別再忘了鑰匙。”我趕緊走了,與公我們有明文規定,與私在陌生人家吃飯很不自在。他沒送我下樓,只是靜靜的目送我離開。
有些人,只需在人群中驚鴻一瞥就夠了。
後面的日子繼續繼續渾渾噩噩的混著,或許瘋三年,癲三年,瘋瘋癲癲又三年,九年後我就進精神病院了。不過,人生的轉機總是在不經意間悄然而至。
這原本只是再普通不過的一天,跟平常一樣,幹著零碎的小工作,下班後隨便找個地胡亂吃點東西,或許還會來杯啤酒,回到家玩玩電腦就又是一天。是的,這一天沒有什麼不同,如果不是……
我難得有閒情逸致的走在夜色下的街道上,獨自一人點了一碗砂鍋,幾串燒烤,一杯冰啤,慢吞吞的吃起來。盡興後,又優哉遊哉的散步。走過喧鬧嘈雜的路邊小店,進入紅燈綠酒,紙醉金迷的新天地。金碧輝煌的飯店,富麗堂皇,透出明亮璀璨的燈火。門口停放的都是令人咋舌的名車,讓我不禁加快了腳步,想趕快走出這裡。
警察的職業病之一就是對別人的不自然行為十分敏感,例如現在。我見一人大夏天的卻帶著口罩和鴨舌帽,鬼鬼祟祟的徘徊在一輛保時捷前面。他來回踱步,四處張望,確定好周圍的情況後,掏出口袋裡藏著的瑞士軍刀,狠狠戳向保時捷的輪胎。
他的胳膊頓在半空中動彈不得,我用力一捏他的手腕,刀應聲落地。他用充滿怒火的美麗眼眸瞪著我,咆哮道:“滾你媽的!別管閒事!”
罵完這句話他硬生生的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