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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直要到宋朝。白樂天就是愛好此道,別看白居易同學寫的都是同情勞苦大眾的文字,比如《賣炭翁》。實則為官時帶了不下十個的家伎,教坊官妓,輾轉作樂。
本來也很正常,權貴間應酬,多是要叫上家伎作陪的。司馬家也有蓄家伎的。不但要表演技藝,如果客人過夜,她們也有陪寢的,事後也有送人的。
都城裡,權貴交換美婢,或者打賭當成彩頭也是常有的風流事。
可想而知,曹操打了勝仗,沿途官員就要奉承,酒宴上總有家伎來陪酒、歌舞,等大老爺們都醉醺醺地被扶回了客房後,主人也多是讓家伎陪夜,事後當禮物相贈的。
司馬懿本人是沒有特別想納妾的意思,帝都、鄴城關係錯綜,裡面的水有多深不用說,哪怕是應酬他也心中有數,弄回家一個說不清的家伎,不定是個眼線。
在都城裡他可以用妻子做藉口來抵擋這樣的“善意”,但到了外面,一沒了妻子的掩護,二是戰爭給人的壓力太大,勝利後這些男人需要一個急速的發洩口。
更兼他岳父去世,他和老婆的感情不壞,守喪的時候也很老實,畢竟是壯年生理正常的男人,等除了服,又是大戰告捷,自然就在沿途地方官的府上中招了。
稍一腦補,也不是不能理解。當然理解都是放在給她父親、兄弟這些男人身上的。換了這人是她丈夫,想不雙重標準也難。
春華此時真是一臉的寬仁,“人既然已經送來了,你看是個什麼處置?”
到底世家出身,知道納妾不是好看的事,司馬懿還要照顧下妻子的心情,便很不屑一顧地說,“你看著辦吧,官員不到四十納妾不好看,就讓她和家中奴婢住一塊兒,也別多說什麼。”
春華應了下來,心裡暗嘲,人家年輕美貌的小少女配你個大叔,真便宜你了,還一臉的被逼良為娼相。
說什麼官員不到四十不納妾的,都城裡有多少人家做到了?像禁酒令似的,法律都是用來嚴懲小民的。
他這是死要面子,享用了人家青春的身體,還不給妾的名分。
當然春華知道自己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她才不會督促著給人提福利呢。
“你既這麼說了,我就吩咐下去了,到底是你的人,和尋常奴婢混一起也不好。”
“別當她回事兒。”從外歸家司馬懿也累了,“我總放心你的,先去更衣了。”
春華一臉溫和的笑,等人走了,臉就垮了下來。
吳媽早回來了,就等再廊下準備回話,這時進來湊過來附耳說,“夫人,那賤婢我剛才領去收拾東西可聽她自己說,她是個伎……”
“媽媽,這出身說不好,魏公正室那位可也是這行來的。”不但如此,曹丕的郭照也是家伎出身。
“再得了抬舉也是賤胚子,外面來的能幹淨嗎?”
吳媽的想法很符合大眾的想法,話糟理不糟,無論是家伎、官伎,都是伎。寫魏史的時候,寫的好看是用人字旁的伎,可區別也不大。
眾所周知,無論樂伎藝妓,哪怕是提了“清倌”賣藝不賣身的名頭的,其實都是抬高了身價的噱頭,哪有真不陪夜的。
即便說家伎比私妓乾淨的也無法否認,除了歌舞表演,主人要是下了命令,她們也是要服侍客人過夜的。
年輕貌美,善歌善舞,因剛才誘得好,丈夫一股腦的把小三的情報都賣了,春華很快地就已經知己知彼了:這姑娘姓伏,自稱早年是官宦人家遇了戰亂(多是噱頭),所以名字起得文藝叫姬眉。
伏姬眉,換個人她都該覺得當成小言裡的女主該叫的名,而如今她正是這個“女主”開掛路線上的擋路大婦,容不得她不把人當成眼中釘。
更讓人心冷的是,這個伏姬眉最善的還是《綠腰》。
當時春華聽丈夫坦白,頭一個反應就是,好麼,連《綠腰》都來了!
聯想到本朝開朝時那個最善綠腰舞的那個,便是劉邦的戚姬,生了個兒子封在趙地,趙地啊!漢朝最富庶肥沃的土地,就算到了東漢末,都是個好地方。
趙王如意,差點沒把呂后的太子給逼廢了。
眼前的這個阿伏也是個跳《綠腰》的,如何讓春華不駭了。
吳媽見春華的表情開始冷厲下來,更是躥擁著她,“夫人,你正該好好懲治這個小妖精。”
“不急。”春華還不打算馬上出手,“我是正頭夫人,哪有來個人,我就亂了陣腳的,倒顯得我沒能耐,抬舉了人和我鬥呢。”
好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