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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訥的工人,可以偽裝成嚴謹知性的白領,然而他的本質一直都有些神經質。這種神經質在絕大多數時候都是可以控制的,小丑牢牢掌控住了自己的情緒,讓他展現出自己想要展現的模樣。
只有寥寥幾次,他失敗了。
威爾遜只知道兩次,一次親眼所見,一次道聽途說。
八年前,他只有十三歲,才被老頭子吸納不到三年,階段訓練結束出外勤的時候受了點傷,鑑於任務提前完成外勤時間還剩下不少,他便就近在小鎮附近散起步來。
他沒有去繁華的都市,只在接近荒郊的野外逛了逛,當他伸展開雙臂深吸第二口氣時,就看見了那個宛如惡鬼般的瘦高男人。
他衣衫襤褸,渾身染滿鮮血,有的是自己的,更多的卻不是。
更遠的地方有警笛在長鳴,探照燈在不停掃視。
他頭低垂著,手也垂著,鮮血順著指尖流淌而下,在腳邊匯聚成了一窪血坑。
男人的腳邊,一個衣著體面的西裝老爺倒在地上,嘴巴大張,眼睛暴凸,神情恐懼驚愕,彷彿不可置信自己的生命竟如此輕易地走到了盡頭,更不能理解,殺死的自己的,竟是……
“他是我父親。”那個格外瘦削的男人緩緩抬起了頭,清秀的臉孔面無表情,右額破損,有血痕順著眼角淌下,宛若血淚。
他不知何時發現了威爾遜,也不知是在自言自語,還是在向人訴說,“多可笑,我的母親在馬戲團裡艱難度日,為了生存和各種男人上床,是個實實在在的下等人,而我的父親,卻是一個體面的富貴老爺,這多可笑。”
威爾遜皺了皺眉,並沒有搭腔。
那個男人也並不需要別人的回應。
他歪了歪頭,好像無法理解一般的說:“一個老爺,為什麼要和妓女上床?明明有大把的好女人,為什麼偏偏選我母親?可如果不是他,大概就不會存在我了,我應該感謝他,可他讓我在充滿痛苦的人生裡掙扎,我似乎又該憎恨他。不過聽說別人的父母都是該住在一起的,我送他去陪媽媽,應該也算盡到了責任吧?”
說著說著,他的表情越來越鮮活,到最後竟挑高嘴角笑了起來,“我真孝順呀!”
威爾遜當時只覺得五雷轟頂,三觀崩塌,對眼前人的感情一時間複雜到了極點。那個時候的他還不明白,自己只是又一次為小丑的臉皮震驚了而已。
然而當時的自己畢竟“見識淺薄”,沒能很好的認清自己的感情,一時衝動,便搭了句腔,“你不去自首嗎?”
“我為什麼要自首?我才從牢裡逃出來呀!”男人一臉的不解。
“……那你就跑吧,警察要追來了。”被那理所當然的語氣再度震驚,威爾遜指了指山下,又搭了句腔。
“哦。”男人眨了眨眼睛,然後就跑掉了。
而後威爾遜便被蜂擁而至的警察團團圍住,花費了整整一個晚上才解釋清自己出現在犯罪現場的原因,並證明一個與受害者毫無關係的十三歲男孩,是不可能成為兇手,或是幫兇的事實。
其實他們也多少知道殺人者與威爾遜無關,是在逃罪犯傑羅姆,然而為了謹慎起見,還是分出了一些人,詢問了威爾遜。
那時的威爾遜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沒有搭對,竟自發的隱瞞了對方逃跑的路線,只用欺騙性極大的外表裝出嚇傻了的模樣,就這麼放了他一馬。
那就是八年前的小丑,他也從警方的口中,逐漸拼湊出了對方的故事。
那個時候的他還不叫傑克·奈皮爾,也沒有在臉上刷漆的怪癖,他眉清目秀,有著一個充滿神聖氣息的名字,傑羅姆。他也一直表現的乖巧懂事,聰明好學。
他膝蓋高的時候,就能在母親夜不歸宿的晚上給自己做飯,竄到母親腰部高後,哪怕隔壁臥房半個晚上淫詞浪語不歇,他也能穩穩的端坐在小書房裡,安靜的寫作業。
他的母親是馬戲團的耍蛇女,也是明碼標價的暗娼,但他很愛他的母親。
至少在他突然爆發,親手弒母之前,所有人都是這麼認為的,包括一直對他心懷愧疚的生母。
那便是他的第一次失控。
用了一些並不傷身的催眠手段,為他做筆錄的老警長便緩緩吐露了那斷往事。他一生都無法忘記那些畫面,那個場景:人聲鼎沸的馬戲團,慘死的舞蛇女郎,還有審訊室裡,那個從悲痛欲絕的喪母幼子,瞬間變為獰笑著的惡鬼的大男孩。
他的眼角猶掛著淚珠,嘴角卻猙獰地挑起,瞳眸仿若幽淵,本身即是黑暗。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