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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在鍾抱著著寶寶忙前忙後的樣子不由輕笑,側過頭看向身邊的在鍾,卻剛好對上他帶笑的眼睛。
“想什麼呢?笑的這麼開心。”金在鍾這些日子不是和嫣然出門約會就是帶著她認識他的朋友,讓他的朋友都知道他現在已經不是單身了,也讓他們知道他的女朋友是誰,當然,最重要的是他在宣示他的主權。
林嫣然可不會告訴他自己想他抱寶寶忙前忙後的樣子,這樣子他指不定會想什麼。“我在想結婚,如果是我結婚,會過上什麼樣的生活?又會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爸爸媽媽的婚姻到是幸福,他們之間也有爭吵,卻沒有嚴重到感情破裂,最主要是爸爸媽媽都想著保護自己的婚姻,不然就這時代,以爸爸的身份,沒女人看上她是不信。
還好,這些年沒有出現過這樣的事情,不然,以媽媽那眼裡容不得沙子的性格,這個家恐怕早就到頭了。
所以,她也想像找一個有著相同想法的人,不然,她肯定會和媽媽做出相同的選擇。
她也不是大方的人,如果她以後結婚了,對方出軌了,那不管那時她有沒有孩子她都會離婚,因為不可能再忍受對方碰觸自己,別說碰觸了,只是想想她就覺得噁心,連自己的下半身和慾望都管不了,這還能算是人麼?
至少,她不認為這是人,在她眼裡,只有畜生才會這樣。
顯然,這個時代的畜生比較多,做人的比較少。
“如果是你結婚,那新郎只會是我,至於會過上什麼樣的生活,我的回答是過上幸福的生活,因為你有我。”金在鍾笑著握住她的手,十指相扣,心裡想著他們結婚一定會是這世上最幸福的夫妻。
“誰說要嫁給你了。”嫁人哪有那麼簡單,媽媽說了,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可以什麼都不顧忌,只要兩個人開心就好,而結婚是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