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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嚯,真夠冷的。”金軒駕駛穿梭機越過費爾班克斯城區,在一處寬闊的河岸降落,前燈將整個河谷照得雪亮,引擎噴出的氣流捲起積雪,紛紛揚揚撒了滿天。飛雪落盡,一眼望不到邊的河谷出現在面前,河面上了凍,冰面厚度超過三十公分,上面覆蓋著厚厚的積雪。
“下去走走?”金軒莫名喜歡這個冰封雪蓋的地方,躍躍欲試地搓搓手,“地圖顯示從這裡沿河谷走幾公里有座山,山頂的雪原是觀測極光的上佳位置。”
巫承赫測了一下外面的溫度,零下二十三度,雖然身處恆溫的機艙,還是忍不住打了個哆嗦:“這麼冷,不能開穿梭機上去嗎?”
“可是我們不是來週年旅行的嗎?一直開著穿梭機算怎麼回事?”金軒努力煽動老婆,“好不容易來一趟母星,也該享受一下大自然嘛,話說找到個適宜室外活動的地方可不容易呢。”
巫承赫想想也是,回地球這種事這輩子估計也就這一回了,一咬牙道:“好吧,走!”
“等等。”金軒不知道從哪裡拖出個箱子,開啟,取出一領厚重的皮裘遞給他,“外面冷,穿上這個。”
“你搞什麼?我有保溫服不穿幹嘛穿這種東西?”巫承赫拿著誇張的裘皮大衣滿頭黑線,這玩意大概是早年殺馬特先生的舞臺裝,人造毛華麗閃亮,款式時髦到閃瞎狗眼。
“入鄉隨俗嘛,在母星的雪原上行走,不該穿點皮裘應景嗎?”金軒二話不說給他披上,華麗麗的風帽往他頭上一兜,滿意地點頭,“好極了,帥萌帥萌的……保溫服沒有頭套,這樣就不會凍壞耳朵了呢。”
他使用了輕微的臣服性,巫承赫無法違抗他的要求,為了這點屁事又不好用思維觸手戳他,嘆氣,妥協地裹著皮裘走向機艙門:“我總有一天會忍不住親手掐死你。”
金軒哈哈大笑,披上同款情侶毛絨裝跟他下了穿梭機。
外面果然冷得要命,北風迎面吹來,巫承赫頓時覺得殺馬特皮裘也沒什麼不好——保溫服雖然是恆溫的,但在這種低溫環境裡顯然厚重的毛絨大衣更能在心理上給人安全感。
漆黑的夜,只有一盞暖黃色的懸浮燈在前面照路,巫承赫與金軒並肩走在冰雪覆蓋的河面上,朔風迎面吹來,帶著細碎的冰渣,靴子踩著積雪,發出澀澀的咯吱聲。
“我們現在是一對愛斯基摩捕鯨人夫夫。”金軒閒的蛋疼又開始出么蛾子,一邊走一邊用他那經過專業訓練的,低沉磁性的男中音給老婆播講紀錄片,“冬天到了,為了養活三個嗷嗷待哺的兒子,我們必須在極夜來臨之前儲備足夠過冬的糧食和肉……父愛如山,當爹真是不容易啊。”感嘆地搖了搖頭,看向巫承赫:“來吧,我們玩故事接龍好嗎?”
真是無聊到了一種境界……巫承赫無力吐槽,不過閒著也是閒著,就捧個場好了:“好吧。”想了想道:“天還沒亮,我們就出發了,今天我們將要捕獵一條成年的鯨魚,這種巨大的哺乳動物整個夏天都遊蕩在溫暖的北冰洋,汲取海水和陽光的力量,為過冬積攢厚厚的脂肪。現在,它即將成為上天免費的饋贈,為我們和我們的兒子提供豐美的肉和油脂,以及整個冬天歡樂的家庭時光。”
“哈!不錯嘛,文辭優美,從前那些乾巴巴連個形容詞都沒有的季度報告真是你寫的嗎?”金軒給他豎了個大拇指,“話說這故事應該叫什麼名字?”
“‘舌尖上的愛斯基摩’。”巫承赫面無表情地說。
“嗯哼,不錯。”金軒挑了挑眉毛,剛要繼續,瞳孔忽然一縮,猛地回頭,人還沒動,巴巴里獅子已經像閃電一樣沿著冰原狂奔而去。
“噢,真是意外的驚喜,我們好像多了幾個粉絲。”透過獅子的眼睛,金軒看到了幾個鬼鬼祟祟的身影,那應該是幾隻大型動物,北極熊或者野狼之類,“他們一定餓慘了,聞到你身上的甜味就跟了過來。”
“我說了我根本就沒有喝牛奶我身上什麼味道都沒有!”巫承赫白他一眼,順手取下腰帶上的射線槍。但金軒馬上按住了他的手:“別開槍,不要傷著它們,在這種鳥不拉屎的地方找幾個追隨者可不容易。”
好吧,以他野獸一般的戰鬥力對付幾隻大型動物應該用不著武器,巫承赫收起射線槍:“不管你想幹什麼,都給我小心點。”
話音未落,金軒高大的身影已經消失不見,只在暗淡的燈光下留下一道殘影。幾乎同一時刻,遠方三四百米遠處忽然發出一聲驚恐的哀嚎,接著是一陣嘈雜的狼嗥。
現在巫承赫基本確定那是一群飢餓的內陸狼,他能感覺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