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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脆弱小生命時,人們總是會不自覺的保持著最大的善意和憐惜——哪怕對方只是一隻寵物。
林楓瞪大眼,傻兮兮的抬頭看看正低著頭注視他們的伊休斯,舉起小傢伙朝著他搖了搖,傻笑:“你看,它睜眼了,好漂亮對不對?”
伊休斯銀色的眼眸罕見的染上了一絲暖色,他輕輕的點了點頭:“恩,很漂亮。”當這雙黑色的眼睛佈滿這種純然的欣喜時,真的很漂亮。
聽到有人附和自己的觀點,林楓表示很開心,所以他突然腦抽的回頭,搖了搖手中軟乎乎的小身子,邪笑:“冰淇淋,喵一個給爺聽聽~”
小傢伙抽了抽小鼻子,在聞到自己熟悉的氣息之後,興奮的搖了搖尾巴,伸長脖子:“嗷~”
伊休斯:“……”
等頭腦冷靜下來的時候,林楓終於意識到自己居然一直呆在伊休斯懷裡。掩飾性的咳了咳,他尷尬的掙了掙腿,伊休斯手臂下意識的收緊,在反應過來之後連忙彎腰,將懷裡的人放下地。
摸摸懷裡睜著眼睛好奇的東張西望的小傢伙,林楓望著眼前密密麻麻的樹木疑惑:“不是說捉母獸嗎?怎麼停在這?”
伊休斯塞給林楓一把小巧的銀色手槍,指了指樹林前方,解釋:“前邊有水源,野獸大部分都集中在那裡,你呆在這裡,我馬上回來。”
林楓抖著手握著手中的“管制武器”,心肝顫啊顫,他可一直都是守法公民,槍這種東西他就在電視劇裡和銀行押鈔員身上見過!沒想到啊沒想到,他這輩子居然還能摸到槍這種東西,而且一摸就摸到了外星的高階貨!
心臟激動得撲通撲通狂跳,他臉頰通紅的瞄向伊休斯,雙眼亮晶晶:“這個是送給我的嗎?”
看著他紅撲撲的臉頰和亮晶晶的眼,伊休斯鬼使神差的點了點頭。林楓立馬低頭看向這支以後就屬於自己的手槍,興奮的摸來摸去,如果不是伊休斯站在旁邊,他都想直接塞進嘴裡啃兩口,好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摸到了槍!
他右手隨意的對著伊休斯揮了揮,頭也沒抬:“快去捉母獸吧,一會冰淇淋該餓了。”
“注意安全,別亂跑,我很快回來。”伊休斯對於林楓現在狀似瘋魔的狀況很不放心。
林楓才不管他放心不放心,他現在整副心神全部都在手中的精緻手槍上。挪了挪懷裡的冰淇淋,他繼續專心的研究手上的東西,冰淇淋也好奇的伸爪子去撥,他反射性的伸手摸摸冰淇淋的頭,然後繼續研究。
……旁觀的伊休斯覺得自己受到了冷落。
VIP章節 10擦槍走火
冰淇淋四爪亂揮,林楓看他可憐,乾脆在原地坐下盤起腿,小心的把小傢伙放在自己用腿圈出來的空間裡,繼續研究手中的槍。
男人對力量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執著和狂熱,這就跟女人天生喜歡打扮自己是一樣的道理。而槍,在那個和平年代裡,在每一個平凡的少年眼中,成為了力量不可忽視的代名詞。沒看到的時候只是偶爾想想,但一旦看到了就忍不住想上手摸摸,摸夠了又忍不住想試試,等試得滿意,就開始想要把東西抱回家。
而兩者之間最大的區別就是,男人想摸到真槍,無比艱難,而女人想買漂亮衣服,有錢就可以。
身為男性,林楓當然也喜歡槍,小時候父親送的那把玩具水槍曾陪伴了他整個幸福的童年。在他最黑暗的青少年時期,他更是做夢都想擁有一把屬於自己的手槍,然後痛快的把那些欺辱自己的人渣消滅乾淨。
他漸漸長大,漸漸明白個人的暴力並不等同於自身的強大,那個世界有太對太多黑暗的、強大的、無形的力量,一支手槍帶不來安定的生活,而且在那個年代,很有可能成為危險的導火索。儘管如此,但擁有一支槍的願望還是深深的埋在了他的心裡。
曾經他以為,願望就只是願望,但沒想到在來了這個陌生的世界之後,他居然這麼容易的就把一支槍,握在了自己手裡。這叫他如何不欣喜,如何不興奮。
伊休斯給他的槍表面看起來很精緻,但握在手上卻很有重量。銀色的流線線條看起來很漂亮,槍身的銀色不同於艦上隨處可見的亮銀色,更不同於伊休斯獅子形態時,那種偏白的銀。它身上的銀看起來暗啞厚重,帶著歷史的沉重感和歷經時間磨練的從容質地。槍柄上雕刻著一個獅子與劍的圖案,雄獅威嚴,劍身鋒利。它不像武器,更像是一件藝術品。
林楓愛不釋手的把玩,直到把槍身摸了個透徹,他才再次冷靜下來,因為,他發現這把槍居然沒有彈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