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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一女的結合”的條款是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催發了所謂“正當程式條款”、“米蘭達原則”、“聯邦所得稅”等等內容,而這條修正案卻只有“無論何人;除非根據大陪審團的報告或起訴書,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審判,但發生在陸、海軍中或發生戰時或出現公共危險時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除外。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為而兩次遭受生命或身體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證其罪;不經正當法律程式;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不給予公平賠償;私有財產不得充作公用”一段話而已。而真正推翻《捍衛婚姻法案》的則是其中一句“不經正當法律程式,不得被剝奪生命、自由或財產”而已。根據後世的“美國訴溫莎案”,伊迪斯溫莎的律師認為美國政府對同性戀者的婚姻自由採用了更嚴格和不合理的稽核要求,因此要求最高法院判決《捍衛婚姻法案》違憲。
雖然支援傑德的人不一定支援同性戀婚姻;但是他們卻支援聯邦政府體制下的州政府與市政府分權。在很多法律人士看來;《加州家庭法》和《加州民事法》已經構成了對洛杉磯市基本權利的干涉,這是很多法律人士和憲法人士不願意看到的。要知道美國諸州還有許多讓人忍俊不禁或倍感荒唐的法案,但是美國聯邦卻沒有權力去取消他們。法律人士和憲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