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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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母說這話時秀眉一抖一抖的,語氣乾脆利落夠爽快,簡直英姿颯爽啊。
譚青伶正在氣譚樂斌剛才喝罵她呢,現在聽自己老孃又這麼說,頓時火爆脾氣又上來“娘,你怎麼這個樣子啊?你沒看見那女人都帶著野男人上門了嗎?”
她的話引起譚父的不滿,他當下拉下臉輕喝“什麼野男人,伶兒你一個女孩子家家的說話怎麼這麼不擇口?哪點像大家閨秀的樣子。”
他與妻子對望一眼,眸中滿滿無奈。對於這個女兒,倆人是愧疚的。
譚青伶在很小的時候有次跟譚母上街買東西,在街上走丟了,而且一丟就是十幾年。她脖子後面有顆很大的痣,正因為這顆痣才讓他們找到。
這幾年譚父譚母二人一直雲遊在外,大半的原因就是為了尋找這個女兒的下落,想不到還真讓他們在一處偏僻的鄉下給找到了。
回想起找到她的那一天,夫妻二人的身體都忍不住顫了顫
他們是在河裡將譚青伶撈起來的,那時她落水了,四周都沒一個人影,眼看著就要溺亡,剛巧過路的他們夫妻二人瞧到後立即將她給救了上來。
就在搶救過程中,譚母發現她脖子後面的那顆痣,這才誤打誤撞的認回了女兒。
當然,這認女兒的過程也很艱辛,還花掉夫妻二人不少銀兩。
譚青伶這些年吃的苦可說多之又多,跟母親走丟後被一個鄉下婦人撿了回家認做義女。然後在鄉下慢慢過了幾年。
可沒想到幾年後,這婦人死了,她的義父再娶,這後孃是個利害的主兒,整天打罵她不說,還不給飯吃飽,一直有忙不完的活。
這譚青伶也是個倔強火爆脾氣,被人欺壓肯定不服,於是與她繼母對著幹,就這樣造就一張利害的嘴兒。
當初的譚青伶很瘦,譚父譚母將她認了之後就將她帶回了城中,一直好吃好喝的供養著,這才將她養得稍微有點肉。
這樣的日子過了幾個月,直到有一天在客棧裡聽到譚樂斌要娶妻的訊息,夫妻二人才想到出來已經很久。
他們是昨晚才回到香城,本來以為就能喝到兒媳婦的荼,卻不料發生那樣的事情。
現在女兒這麼說,二人也覺得木之晴這個兒媳婦很不靠譜。
“老爺,伶兒都這麼覺得那丫頭不應該帶男人回來,我們該怎麼幫斌兒呢?”譚母嘆口氣,她心疼自己兒子
譚父瞪一眼女兒,扭頭對自家夫人安慰道“夫人,別聽伶兒乍呼,我看那丫頭就不錯,見到我們還知道打招呼,證明她挺懂禮的。別操心,斌兒是大人了,會自己解決的。”
“唉,希望如此吧。也希望那丫頭別負了咱們斌兒,不然我。。。”譚母咬牙,有點憤怒
譚父呵呵一笑,溫潤的臉上帶著寵溺的輕輕拍在自家夫人肩膀上“不然你怎麼樣?還能將那姑娘吃了不成?”
譚母最受不了自家夫君露出那種人畜無害的笑容,撇嘴“切,我看你是一點都不關心斌兒。”
譚父一怔,隨後苦笑“你看,又來了不是?每次當我說讓斌兒自己做主時,你就會說我不關心他。我是他父親,哪有做父親不關心兒子的?再說了,斌兒哪次處理事情不是處理得很好,不然咱家生意就不會做那麼大。相信這次也不例外,咱們要相信他。”
譚母再次撇撇嘴,倒也沒回嘴。倒是一旁的譚青伶受不了父母的你一言我一句,這位大小姐氣急的一揮袖子“爹,娘,我看你們一點都不在乎我這個女兒說的話。”
她憤憤的一跺腳,“我不跟你們說了,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吧。”說完甩袖離開,留下面面相覷的譚家夫妻倆個。
而此時的荷園裡,木之晴同樣心情沉悶,一夜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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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幾天下去,木之晴與際東籬住在譚府中都沒見譚樂斌一面,就連那位譚家大小姐也不見來騷擾,木之晴覺得奇怪了。
這些天,她天天都在忐忑中度過,害怕譚樂斌突然出現求她,求她別嫁給際東籬,求她回心轉意。
然而她卻想錯了,人家譚樂斌面都不給她見一次,何來求呢?但是她卻很不習慣,彷彿嗅出股要來的風暴似的。
這天一大早,她在荷園裡吃過早飯就去際東籬住的梅園。
自從住進來後,她一直不敢來找際東籬,因為她覺得在譚樂斌眼皮底下應該避下閒,不應該往他心裡再撒鹽。
然而當她剛走到梅園門口,就聽到裡面傳出聲嬌喝聲,聽聲音好像是譚家那位大小姐發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