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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中毒。
有時候簡直讓人不知道到底怎麼辦才好。
不過,我和梅總之間顯然不必在乎這些,而且當時是梅琳叫我開啟的。我開啟了,一看,兩樣東西:錢包。皮帶。
小時候人家送我禮物,無非就是筆記本(此筆記本是紙本本,非膝上型電腦也,特些說明一下,免得大家誤解。你們不會誤解?算了,算我多餘。)鋼筆之類,現在身為男人,有人送錢包皮帶,也算是長大了,成熟了,從男孩變成男人了。
“哎,我看你連個錢包也沒有,剛好去到那邊就買了一個給你。”梅總說。
“我從來不用錢包。”
“為什麼?”
“一來沒多少錢,二來如果有了錢包反而錢會丟,或者方便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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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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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總的話讓我有些感動,女人心細,沒想到梅琳身為公司老總,也這麼心細。我平時掏錢的確沒我錢包,錢就隨隨便便裝在衣兜裡。有的時候也裝一張卡在裡面,付帳的時候直接就掏出錢來。
不像有些人,先拿出錢包,然後再數錢。
據說有錢飯的人才算成功人士,才算混得好。可是我不習慣用錢包,不習慣用錢包不是別的,其中也是有原因的:我覺用錢包剛好方便了小偷,一下子可以偷掉你所在的錢。
不用錢包並非用不起,錢包有好的有差的,就說現在梅總買給我的吧,不用說值不少錢,至少不下於三百。猜都可以猜得到。可是也有便宜的,地攤貨,十多二十塊錢的。從前我倒有個那樣的錢包,沒想到一次去火車站買票,讓小偷給偷了,錢包裡的錢,連火車票一起,五百塊錢全丟了。差一點連坐公交車的錢也沒有,幸好另外一個兜裡還有幾十塊錢零錢。
從前不用錢包時,雖然有時也會掉錢,幾塊十塊,可是沒丟過這麼多的,以後再也不用錢包了。
“拿著吧。”梅琳說,“男人,講個身份。”
“我一個打工的,什麼身份?”
“打工的跟打工的也有不同,以後會混好的,我看好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