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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你能背嗎?
會場裡很安靜。
“我有這個權利。”想了一會後,我看著臺上,平靜地告訴他們。
馬主任又笑了。“憑什麼?就憑你跟女朋友的這個關係?法律承認嗎?”他在說到關係這倆字時,語調特別曖昧。我倒——從來沒有開過這種有政府官員參加的會,但是從電視上看,當官的都是溫文爾雅平易近人,沒想到居然還有這素質的。
“你懂得法律嗎?”感覺有點憤怒,我質問他,“那麼請你告訴我憲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條,三十九條以及第四十一條的內容是什麼?”
他發了一愣,看著我張口結舌。
“如果你不能回答,那麼讓我來告訴你。”我停了一下,等待馬主任的回答,可他張了張嘴,卻什麼也沒說出來,看來有必要給這傢伙搞個普法講座,我盯著他,一字一句地背誦,“憲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自由。第二章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你自以為能夠代表政府,”我指著有點張皇失措的馬主任,“道貌岸然,開口法律閉口法律,需要的時候,甚至可以把法律當成踐踏民意的工具,可是你連一切法律的母法──憲法都不知道。”
“我沒有資格站在這裡嗎?你錯了!同樣,憲法第二章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作為一個有良知的人,一個懂得尊重他人的人,同時作為一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我站在這裡,就是在行使我神聖的公民權利!”我逼視著馬主任,繼續作慷慨激昂狀,“恰恰相反,沒有資格站在這裡的是你!爾祿爾俸民脂民膏這句話你懂嗎?拿著人民的血汗錢,卻不能維護他們的權利,捫心自問一下,你有什麼資格站在這裡指手劃腳?”
“作為一個政府官員,不懂得憲法,居然還在這裡妄談法律,動輒以法律之名審判他人,其實正是你――褻瀆了法律!”我義正辭嚴地給他作出最後評判。馬主任面色灰暗,汗出如漿,可能這是他一生之中,上得最為悲慘的一堂法律課,他不知無措,求助地看著身後的蘇靜美。
蘇靜美的神色倒很平靜,一副無動於衷的樣子,好象根本沒打算幫她這個下屬出頭。
場內沉默了片刻,然後掌聲雷動──當然,是同興裡的人們。
我坐下來,旁邊的伊琳一邊鼓掌,一邊崇拜地望著我,好象我是一個英雄。伊老爺子看來出了口惡氣,心情不錯,也呵呵直笑,衝我伸大拇指。
會沒法再開下去,臺上無論誰站出來,底下都是一片唿哨倒彩,蘇靜美一言不發,翻看手裡的檔案,好象這些情況跟她沒什麼關係。後來就見她跟邊上人輕輕說了幾句什麼,然後起身帶頭離座而去,正東公司幾個高層惶恐不安地跟在後邊。當看到那個馬主任也一臉晦氣從人群面前走過時,我們再次鬨堂大笑。
這時突然有人扯扯我的衣袖,我一看是個中年男人,面相猙獰,長得非常醜怪。
男人低聲跟我說,“蘇市長請你出來一下。”身旁的伊琳轉頭過來,正好看到那人模樣,嚇了一跳。
一個辦公室裡,我們再次見到副市長蘇靜美。她站在落地窗前,雙手環胸,望著外面的天空,神情恬淡悠然,看不出剛才會場發生的事對她心情有什麼影響。
“你們帶頭吧,跟開發商談一談。”蘇靜美用不容置辯的語氣對我們說,“頂是不起作用的——吳秘書,等下你陪他們去見正東的陳總。”剛才那個象人少象鬼多的男人原來是她的秘書,聽到市長招呼,吳秘書謙恭地答應一聲。
“如果你們拿出態度來,正東這邊我可以跟他們說一聲。”蘇靜美語氣很平靜,好象我們一定會妥協。“讓他們把標準定高一點。但是可以告訴你們,因為牽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範圍不能太大。去跟正東談吧,你們的賠償要求,他們會考慮的。”
我跟伊琳都看著伊老爺子,他是伊家戶主,怎麼樣得看他的意見。
但是美女加市長顯然也不能讓可敬的伊老爺屈服。老爺子想都不想就拒絕了這個提議。“不行,我們可不能偷偷摸摸地自個去談什麼,就算要談,也要大家商量好,一塊去。”雖然伊老爺王族後裔的身份殊不可考,但是說這句話時,我還是真實地感覺到一把他身上的高貴氣味。
蘇靜美居然也不生氣,她掃視我們一眼,淡淡地說,“那好吧,你們自己考慮,總之能談下就行。”說完她離開了辦公室,那個奇形怪狀的吳秘書帶著一行人,前呼後擁地跟著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