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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極為誇張地美化了一遍,溫情脈脈、愛意款款、真心無限、浪漫無敵,跟《跳舞》書中男主角橫刀一笑的形象性格極為吻合,絕無僅有。如此百死而不悔的痴情種、潑膽漢,當真是眾裡難尋,天下無雙,兼之才華人品出眾,身負奇冤難雪,整個故事曲折動人,圍繞我完全可以再寫上一本煌煌大作了。
人心所向大勢所趨之下,林曼琴的粉絲們先是集體失語,然後陣前倒戈,極為迅速地加入我方陣營,並且反戈相向,對林曼琴及其同黨的暴行大施撻伐猛烈抨擊。
總之,民情輿論一面倒地支援我討回公道、洗刷冤屈,還有很多律師在媒體放言可以為我免費代理申訴――儘管二審終審,但是因為牽涉到立法問題,沒有可以援引的成法,我可以申訴至最高法院,尋求法理支援。
但是官司我是不會再去打了,因為蘇靜美叮囑過我不要有這個想法――畢竟法律不是吃館子,一時三刻地就能把你把要點的菜給送上來,再說我的有效證據也就只那麼多,官司打起來輸贏還兩說。更重要的是,打官司靠什麼來玩?要靠錢。以我現在的經濟狀況,跟人拼個魚死網破沒那把握――網不一定破,魚肯定得死。蘇靜美還說了,如果林曼琴跟她後邊的人有分寸的話,應該會找我尋求庭外和解。不過怎麼個和法她可能就不清楚了,如果知道林曼琴會獨自登門,以這種方式求和,我想她可能寧願我去打這場官司,呵呵。
林曼琴見我沒什麼表情,估計我不太滿意。“沈宜修,你到底想要我什麼?你說出來,我可以給你――”
曖昧,真他媽曖昧――不只是曖昧,都快到那一檔了。
我還是不說話。人家說談判的最高境界就是沉默,讓人摸不清你的底牌,對手就會慌神,就會胡亂加價,提高條件。我覺得頗有道理。
林曼琴倒也並不見慌張,她依然在笑,很嫵媚的樣子,可是我覺得她更象個狐狸精,一個字――騷。“錢我一分不多給。沈宜修,你現在名也有了,錢馬上也會跟著來,不會差這麼點,再說了,錢這東西多害人啊,太多了也不行,我可全是為你好……”
“一個字――滾蛋!”我指著門告訴她。看來級別還是太低沒修煉到家,一激動忘記了滾蛋是兩個字。
林曼琴絲毫沒有要滾蛋的意思,她站起身來,落落大方地說,“只要這事你不再糾纏,我可以陪你玩,你願意怎麼玩都行。”說著話,她的衣服就掉地上了。
我靠!我懷疑這丫身上有個按鈕,一摁就立馬自動*。說實話,我還從來沒見過有誰衣服可以脫得這麼快,道行不淺哪――當然,也確實沒幾個女的在我面前寬衣解帶什麼的,也就是這麼一說。
別看林曼琴這騷B為人不咋地,身材那可真是不簡單,這一脫可全讓我看見了。高峰聳立、平原舒坦、森林茂密、洞壑幽深(這個是猜的,汗!)――絕對不簡單,地形太複雜了。而且高山低谷錯落有致,比例協調顏色得宜,令人見而忘俗――呃,不對,應該說,是見而易俗。
我不去看她,把腦袋仰得很靠後,弄得自己直翻白眼――當然,我可不是暈色。我是怕流鼻血蹭被子上,把被子給弄髒了。靠!討厭!
不行,不能說靠,這個字讓人受不了。因為我的身體已經開始不可遏制地產生了反應。
我很討厭林曼琴,但是從客觀上來講,我只是討厭她的為人,對她的身體多多少少應該還是保留了一定好感――人類對於美好的事物總是會存在寬恕之心地。何況她對我的犯罪主要來自思想,跟身體沾不到什麼邊,即使有罪,身體最多也就算個脅從犯。
想了這麼多,主要還是希望為自己的失態作點形式上的辯護――因為林曼琴的罪惡還沒定論,我的罪惡已經開始萌芽,而且罪惡還在升級,不段地在茁壯成長。更討厭的是,被子太單薄了點,我的罪惡已經是欲蓋彌彰,越來越不能掩飾了。
林曼琴水汪汪的眼睛裡寫滿YD,而且笑得很邪,估計是對自己誘發罪惡的能力表示滿意。她什麼話也不說,直接撩開我的被子。
我這人一向有裸睡的習慣,這一撩之下,小荷已露尖尖角,罪惡立馬呈現,大白於天下。
林曼琴這個女人,不但不簡單,估計還有功夫,而且直接――太她媽直接了,直接得讓人恐怖。
被子一撩開,她直截了當地一把抓住了我的罪惡苗頭――呃不對,應該是罪惡之樹,我還沒來得及做個下意識的反抗動作,就看到樹那頭長林曼琴嘴裡去了。
完了!我被挾持了!看到自己的身體完全處於林曼琴控制之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