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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1。6厘米、最厚1。2厘米。其狀為目大張,露齒,弓腰,尾上捲成〃8〃字形,姿態生動威猛。虎節正面有錯金銘文“王命二車徒”字樣,另鑲有27片彎葉形金箔作虎斑紋,背面無文字,但上貼33片金箔。虎眼、虎耳均以細金片勾勒,頭部金箔多達10片。整個器形雖為一扁平銅板製成,但其頭與足的各轉折位置及臉部皺紋等均用粗線條勾勒,層次分明,紋路清晰。尤其虎的毛斑鑄出彎葉形淺凹槽,上貼金箔片,致使虎的周身斑斕生輝,威勢大增,其通體在增添了立體感的同時,又透出一股風生樹撼的生氣和靈性。
關於“節”最早始於何時,史學界尚無定論。在《周禮·掌節》中,有“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的記載。而在《小行人》中,對節的製作原料作了這樣的解釋:“天下之六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以金為之。道路用族節,門關用符節,都鄙用管節,皆以竹為之。”這個記載漸被後來的考古發掘所認定。1946年9月,有農民在長沙市東郊挖掘出了一件銅龍節,據當時的挖掘者說,這件銅龍節出土於一個小型的土坑墓中,墓室寬1。2米左右,同出的有素面銅鏡和雙耳陶壺等。銅龍節出於墓室腰部,出土後輾轉於古董商人及惡霸之手,建國後此銅龍節收歸湖南省博物館儲存。
長沙東郊發現的銅龍節為長條形,頭端較大,尾端小,一端鑄有龍頭,其餘為長方形,正面刻有銘文“王命命傳賃”5字,反面有“一棲飲之”4字,正反兩面共9字,其中正面的“命”字為重文,通長21厘米、頭端寬3厘米、尾端寬1。9厘米,銘文留有明顯的刀鑿痕跡,應為鐫刻無疑。根據《小行人》“澤國用龍節,皆以餘為之”的記載,此寺;。t即是以金(古人稱銅為金)為之,應屬澤國用的龍節。
與長沙出上龍節在字型、時代基本相同的,還有安徽壽縣出土的“鄂君啟金節”。1957年4月,安徽壽縣八公山鄉農民李義文、徐世均在九里鄉九里纖修復堤坎的工程中,於城東門二里許的丘家花園取土時,發現了“鄂君啟金節”4件,與金節同時出土的還有小鐵錘、小金塊和一些陶片等。經文物部門派人到出土現場勘察,得知當地農民在修復堤坎取土時,掘出了一個墓葬的一角,隨葬器物由此顯露於世。
那次發現的鄂君啟金節,為青銅製成,其形體極像現代文具中的竹製“臂擱”,中間有個竹節,將器面分為兩段,呈卜長下短之勢。4件金節中,有3件長短寬厚相同,器面竹節的位置上下相等,可以拼合成一個大半圓的竹筒。而另一件稍長,雖然寬度、厚度相同,但與其他3件器面的竹節位置不一致,器的弧度也略有差異,不能拼合於其他3件。兩種不同的金節,器面上均鏤刻8條繪紋直線,以為錯金的直格。錯金銘文,字形耀目,筆劃嫻熟勁秀。相同的3件,銘文每件計9行,每行16字,又重文4字,合文2字,共巧O字;形體特殊的一件,銘文計9行,每行18字,又重文2字,合文1字,共165字,有“大司馬昭陽敗晉師於襄陵之散,夏你之月,乙亥之日,王倪於蔽鄖之遊宮……”“王命命集尹悲精、栽尹逆……”等句‘,此銘文後經文史大家郭沫若先生考證,其中的“集尹、栽尹”應為官名。有學者根據郭沫若先生的考證依次類推,認為湖南長沙出土的上有銘文“王命命傳賃”金節中的“傳賃”也應為官名。至於長沙金節銘文中“一梧飲之”的“梧”字,郭沫若先生在考證後“疑是揹負的東西,猶今言梢子”。後有學者根據郭沫若先生的推斷,將長沙金節銘文中“一焙飲之”4字連起來分析,認為“焙”是盛東西的器具,一桔飲之意即王命專門負責使命者,所到之處都要給以食宿等招待。由此可見金節應是當時的一種特別通行證。
象崗山古墓西耳室出土的虎節,其字型與長沙出土的龍節以 及安徽壽縣出土的鄂君啟金節相同,時代也大體相當。關於鄂君 啟節的鑄造時代,郭沫若先生考證應“在屈原任楚懷王左徒的時 期”,有的學者將這個年代定為楚懷王六年,即公元前323年。
似無疑問的是,無論是壽縣的鄂君啟金節、長沙的龍節。還是 象崗山古墓出土的虎節均為戰國楚器,而這些金節屬於何王所有 則難以定論。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全國各地所有出土的節中,通 體以錯金鑄造法制成的,僅象崗山’佔墓出土的一件,至於這件虎節 從何而來,據考古學家麥英豪根據(史記·南越列傳》記載的武王 趙佗“攻長沙邊邑”推斷,此虎節極有可能是趙佗攻佔了楚國舊地 時所獲,趙佗死後,虎節傳給子孫後代併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