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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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這種事情若報案,她女兒以後還要不要做人呀?”
“而且你想想看,陳家那對夫妻是知名律師,像我們這種小老百姓怎麼告得贏人家?”
傳言四起,沒完沒了,小區裡的每個人彷彿都成了代表正義的英雄。
原本陳士誠還期待或許韓家人回去之後問清楚查明白了,便會還給他一個清白、還給他一個乾淨的名聲。
顯然,這個小區裡最天真的人就是他。
被扭曲的事實開始無邊無際地蔓延,人人都忙著轉述、傳話,卻沒有人想過要回頭求證事情的真相。
陳士誠覺得很挫折。
他向來敦親睦鄰,善待鄰人,雖然不至於到可以競選里長的程度,可他自認小區若是需要幫忙,他從來沒有拒絕過。
然而鄰人給予他的回報竟是如此。
這天,他將韓思芳那日留在他家的衣物燙得平整,穩妥地包裝在紙盒子裡,然後請快遞公司來收件,要他們送到隔壁的隔壁那一戶。
快遞人員給了他一記莫名其妙的眼神,他也只能苦笑以對,不打算作出任何解釋。
想想還真是荒謬,明明就是幾步路的距離,而且他不過是要將她的物品送還回去,卻必須這樣子躲躲藏藏、一副見不得光的樣子。他到底做錯了什麼?不,他並沒有做錯事。
所以他很努力地讓自己保持樂觀,抱著“清者自清”的崇高想法,不去聆聽、不去理會,心想流言總會過去。
直到這一切開始波及到他的家人。
例如,有些人會故意讓狗在他們家門前便溺;例如,幾個揚言要力挺韓思芳的國、高中男生,會在他家的門板上隨意塗鴉;又或者是寄一些很老派、很幼稚的恐嚇信到家裡來。
他終於清醒了,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做點響應,這些人永遠都不會停止傷害他以及他的家人。
這一連串的事情逼他做出了一個決定--
“我搬出去吧。”在餐桌上,他提出了要求。
“為什麼?”陳鈞德面不改色,繼續吃他的飯,看他的報紙。
“……你明知故問。”他嘆了口氣,夾了一片小黃瓜,對父親道:“那些事情太煩人了,我沒辦法靜下來好好看書。”
“那也不該是你離開,”陳鈞德終於放下報紙,銳利目光投了過來,“只要你一句話,我就去告死他們那些造謠的人。”
“不必了。”
陳士誠苦笑,果然很有父親的風格,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可是,那卻不是他陳士誠的風格。
突然沒有了胃口,他放下筷子,淡淡地道:“告來告去也不能解決事情,只會搞得我更沒心情讀書而已,而且思芳還小,我不希望法律手段傷害到她。”
一旦對簿公堂,結局總是兩敗俱傷,就算司法給了他正義,卻沒有人是真正的贏家,他和韓家的關係勢必是回不去了。
在一旁的陳母蔣翊玲聽了難掩憤慨,重重地放下碗筷。“你替人家的女兒設想,那其他人有替我的兒子設想嗎?”
“別人的帳,我怎麼能算到她頭上?”他依然面無表情,口吻淡定。
“那不是算在她頭上,我和你爸只是想替你討回公道、還你一個清清白白的名聲--”
“怎麼還?”他打斷了母親的話,“從小你們就教我,事實是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別人怎麼想、法官怎麼想,不是嗎?”
陳家夫妻啞口無言,飯廳裡安靜了一陣子。
半晌、陳士誠才繼續道:“我是真的懶得去澄清什麼,他們愛怎麼想是他們的事,我沒時間陪他們這樣鬧。”
“你這孩子就是心腸太軟。”蔣翊玲嘆了口氣,又拿起碗筷。
“這不是心腸軟不軟的問題,我只是就事論事,找一個最有效的方案而已。”他將椅子往後挪,站了起來,“我吃飽了、先回房間看書。”
“嗯。”蔣翊玲淡應一聲。
“要搬就一起搬。”陳鈞德卻突然冒出這麼一句。
陳士誠怔怔地看著父親,好一會才回神過來,“你是說真的,還是一時衝動講出來的氣話?”
“我看起來像嗎?”
他凝神打量,父親語氣平穩,還優雅地重新翻閱起報紙。
“不像。”
“是吧?”
“你們沒必要跟著我一起搬,我一個人要找套房也比較容易。”
“誰說我們要跟你一起住?”陳鈞德抬眸看了大兒子一眼,“你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