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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去確認,我沒有十足的把我。
因為這個女人讓我太琢磨不透了。
我提出五一一起去北海,她十分好奇的問我為什麼總找她?
其實我自己也不知道,所以我說了一個很葷的回答。我說想上她,她紅著臉不敢看我。
我開始知道自己為什麼總找她了,因為跟她待在一起我很放鬆,準確的來說沒有任何防備。
我調侃她,跟她開玩笑。
我已經不記得自己多久沒有像這幾天這樣輕鬆過了。
自從忙碌公司到現在,我身上肩負的不僅僅是一家公司,還有家庭的重擔,我的爸媽很恩愛,因為我媽媽的病,我爸爸一直不離不棄,我有一個妹妹,雖然不是親生的,但我一直把她當做親生的。
在外人眼裡,我應該過得很幸福,因為我有老婆有孩子,可他們卻不知道,我跟陳潔之前除了名分真的一無所有。
我對她沒有任何感覺。
無論是她當初好好的回來時,還是如今她癱瘓不能走路,我對她只有責任,沒有一絲的感覺。
一個男人沒有感覺,就連最起碼的生理需要也是解決不了的。
所以我並不贊同男人都是下半身動物這句話,至少我自己不是這樣的人,因為我也很挑。
但這個叫沈惑的女人,卻讓我產生了感覺,至少目前為止還沒有膩跟厭。
我自己也無法確定這種感覺可以為此多久,但我決定把她留在身邊,在我失去興趣之前都不想放過她。
我們從桂林回來,我一直很忙碌,公司每天事情特別多,偶爾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想起她,但我並不打算聯絡她,這個女人我認為我勢在必得,我可以確定她對我是有感覺的。
甚至是喜歡。
所以我必須讓她主動聯絡我。
但這個主動聯絡我等待了很多天,我已經不記得具體有多久了,當我接通她打來的電話時,那頭說話的聲音卻不是她的。
但手機是她的,對話的人自稱宋仿,我似乎有點印象,貌似是她好姐妹,她在電話裡告訴我她出事兒了,被周博思堵在包廂裡了。
此時我正在開晚會,面對坐在眼前的工作人員,我開始動搖了,我給自己幾秒鐘思考的時間,最後我讓秦碩主持會議,我直接開車去夜總會了。
我慶幸自己趕去即使,否則她就毀了。
周博思是個地痞,有點小錢,跟在我身邊混了一段時間,但因為做事偷雞摸狗惹過事兒,是我給他擔著的,因此我在他哪裡還是有點情面的。
我趕去的時候,看到她被周博思跟幾個小弟壓在地上,她的手似乎受傷了。
整個人的情緒也十分激動,我將她擁入懷中,心裡有股別樣的味道。
我的出現,讓周博思特別驚訝,他應該沒料到我會對這個女人上心,但我根本不需跟他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