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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是。我受過這方面訓練,能夠應對裡面的情況。”方哲的臉上帶著青年人不畏一切的驕傲,歐陽雲凝視著他,黑色的瞳仁彷彿結上了一層冰。
“你一個人不成,我和你一起去。”歐陽雲鬆開手,“但得等到明天。夜裡太危險。”
“明天就晚了。”方哲沒有動。
“如果明天晚了,那你現在去也晚了。明天,我陪你去!只要周希活著,我一定能活著帶他出來。”
“相信我,方哲。”
方哲的決心在那一刻動搖。相信一個人有多難,沒有人比他更清楚。但他想相信歐陽雲,因為他是他的朋友。
半道口的霧氣在黃昏中浮蕩,他們上了車,漸起的黑夜在車後追逐。
“陪我再去喝一次茶吧。”歐陽雲說。
那是他們最後一次共飲夜茶。
作者有話要說: 歐陽雲啊……
(今天的二更噢,專門慶祝週一的噢!)喵~小爪揮揮
☆、背叛
半山茶舍裡鋪著暖榻,即便在深冬也暖意融融。
歐陽雲穿了件淺色的中式衫子,把滾燙的山泉水倒進小巧的茶壺。明天就要進山,他臉上卻如平常般淡泊。
“我們認識快有一年了吧?”他問方哲。
“是。”方哲接過他遞來的茶,放在鼻下去細品茗香。氤氳的水汽在室內浮蕩,就像長樂山的霧氣,悠遠而神秘。
認識歐陽雲,是剛到C城的那個春天。
那時,方哲的生活一團糟。
刑警隊的同事幫他在城南租了一套兩居室的住宅,在別人眼中,剛工作的人有這樣的住宿條件已經相當不錯。但同樣大小的空間,過去做他的臥室都不夠。
以前在家時,他出行有專門的司機。到了C城,他開始學擠公交上班,因為以他那時微薄的收入,打車會顯得格格不入。
過去的生活早已成了習慣,而世上最難改的也是習慣。
方哲能分辨頂級紅酒間微妙的差別,能流利閱讀但丁的義大利原版《神曲》,但卻連最簡單的開啟燃氣爐燒壺開水也不會。
他不會做飯,不會熨衣,第一次用滾桶式洗衣機他發了呆,第一次換被套時弄反了方向。
過去有人幫他做的一切,現在全都需要從頭學起。
說放棄過去重新開始,那只是用來掩蓋自己的迷惘和困境。他是走投無路才來的C城,就像一個即將溺死的人抓住浮在水上的稻草。
未來怎樣?
那時候,方哲不知道。
他感到孤獨,心底的空洞好像越掏越空。
他試著融入眼下的生活,卻不知道從何做起。同事們很照顧他,也很照顧他。但他們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
同事們聊房子,聊車子,聊孩子上哪個學校,聊媳婦最近想買個包。
忙完了一天後,大家聚餐喝酒打算K歌,但方哲所熱愛的莫扎特、莫奈、葉芝或是艾略特……沒人感興趣。
這就是方哲初來城第一年的生活。很尋常,但他融不進去。
方哲無比渴望一個朋友。
來到C城的第一個春天,方哲獨自去長樂山踏青。
他聽說只要爬上凝霧臺,向峽谷對面望去,就可以觀賞伊清江上游壯美的水流。到了後才知道,那段坡近於垂直,需要手腳並用才能上去。
方哲過去很愛徒手攀援,經驗也很豐富。
所以,他只是稍稍估計了一下地形,就換了鞋,慢慢向上攀登。攀到三分之二處時,他感到異常吃力,左手輕微顫抖,使不上勁。
身體的恢復並不如預想的好,而此時向下比向上更加艱難危險,他別無選擇,只能繼續。快到頂時,體力嚴重透支,他幾次深呼吸,都無法把身體再向上挪動一寸,只得把身體緊貼在岩石上休息。
“需要幫忙嗎?”上方傳來說話聲。
他看見歐陽雲的臉逆著清亮的陽光,帶著微笑。於是,便一見如故。
認識歐陽雲,方哲的生活漸漸走上規律。歐陽雲教他養生,教他節制,教他如何在平凡的環境裡拾回生活的品味,如何尋找心靈的平靜。
他們去飲夜茶,因為‘霧燻’與茶舍的靜道香療可以寧神靜思,而方哲那時的神經衰弱非常嚴重,沒有藥物根本無法入睡。
睡眠正常後,方哲的身體終於恢復到大病之前的狀況,整個人彷彿脫胎換骨。
歐陽雲也很擅長徒手攀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