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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走了幾步又回頭,笑著說,“哦,對了,在你飛上雲端之前,別忘了晚上來參加公司的年會,好好表現哦。”
最後的話,他說得極盡諷刺,講完之後就走了,留盛潮汐一個人坐在辦公室發呆。
不是沒想過報警,以前也報過,在被繼父押著和那個男人擺了酒之後,她就曾跑到縣城裡的公安局報過案,可警察來調查走訪一圈,全村的人都說她是心甘情願的和那個男人結婚,沒有任何人逼迫她,連生下她的母親都是那麼講,還說她只是和丈夫吵了架,所以才生氣這麼做,警察又能怎麼樣?
清官難斷家務事。
也許那些村民並不是故意遮掩,而是他們真的那麼認為。畢竟在那時候,那個男人還算是村子裡比較有錢的人家,誰也沒想過後來那個人會染上賭,輸的傾家蕩產,那時大夥都覺得,輟學嫁到他們家去,在大家看來是非常不錯的一件事,女人要讀那麼多書做什麼?
他們從來沒想過女方會不願意,只以為她是不想離開家,使小性子罷了。連她母親也是這麼認為,沒有讀過什麼書,一生都長在村子裡的母親,還自以為給她找了一門好親事,根本無法理解她負隅頑抗的原因。
她就知道,那個男人再次出現絕對不會有好事發生。他和她的繼父一樣,是一個可以不擇手段利用女性的人,繼父可以逼她輟學嫁給那個人,那個人自然也能厚著臉皮毀約再來要錢。
她要上哪裡去找這五十萬?
葛楊每個月給她的薪水都是十年前的水平,她連吃飯都是問題,哪兒還存得下錢?
盛潮汐慢慢從沙發上滑落到地上,淚水不要命地落下來,花了她臉上的妝。
為什麼她只是想過普通人的生活就那麼難呢?
她不知道這種日子還得過多久,以前還可以勸自己等,再等三年就好了,但現在呢?
她已經厭倦了滿身是傷的前進,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刃上,鑽心得疼。
時至今日,光是前進,對她來說就已經太艱辛了。
第十一章
年會結束,盛潮汐已經沒什麼人樣了。
滿身的菸酒氣息,裹緊大衣從酒吧裡出來,人影寂寥。
看看錶,已經夜裡十二點了,沒有公交車和地鐵了,身上沒帶多少錢,所幸酒吧離她住的地方也不算是太遠,走個二十分鐘也能到了。
回家的路上,盛潮汐拿出手機,看了律師給她的回覆。
在離開葛楊辦公室的第一時間,她便將合同與她和那兩個男人之間的事全都告訴了素未謀面的律師,但凡熟悉的人,她就說不出口。
而因為工作時間不允許,她只能在微信上看律師的回覆。
看完之後,她只覺得夜風更冷,她抬起頭,臉上有點涼意,原來下雪了。
雪才剛開始下,雪花很小,慢慢飄下來,給人十分溫柔的感覺。
盛潮汐再次看向手機螢幕,律師給出的回覆是,非常不建議她打這場官司。
她和葛楊籤合同的時候才二十歲,時值被迫退學,又剛被繼父押著跟那個男人擺了酒,每天過了今天沒不知道有沒有明天,在葛楊出現,給了她一條出路的時候,根本來不及多做思考便答應了下來,誰能想到,那時候他就已經在合同裡設下了陷阱。
十年了,連繼父都已經病逝,葛楊和那個男人還是不肯放過她。
律師說,在合同末尾的條款裡,有一條裡寫著“丙方作為乙方的債款清償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償還乙方與甲方產生的一切債款”——這一條乍一看與他們的前情並不衝突,而實際上卻缺少了非常重要的一項——截止期限。
律師的語音裡說:“如果沒有寫截止期限,對方很可能以這一條為緣由進行辯護,你在與甲方和丙方簽訂合同時已經年滿十八歲,鑑於你是個成年人,法院會認為你有履行責任的意識,這對我們是很不利的。我的建議是,可能的話,儘量與對方協商解決吧,打官司對我們不利。”
把手機收回口袋,絕望到底之後是完全的麻木,她已經感覺不到什麼痛苦了,街道兩邊亮著路燈,她的影子被拉得很長,從上看去,像一把尖銳的匕首。
如果殺人不犯法,真不敢想象她現在會是什麼樣子。
盛潮汐自嘲地笑笑,加快腳步回家,孤零零的一個女人走在午夜十二點的街上並不怎麼安全,雖然她過得非常狼狽,像一隻臭水溝裡的老鼠,偷偷摸摸地從鐵欄裡汲取著外面哪怕一絲一毫的陽光,但她還沒有想過死。
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