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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拉開了虛掩的房門:
“進來吧。”
偷聽電話這種事情本來就不禮貌,現在被逮個正著,更是尷尬,她剛要抬腳進去,就看到他房間地上鋪的羊毛地毯,馬上脫了鞋子,光著腳踏進去。
盛光鬱沒想到她會注意到這些小細節,女孩子的腳和男孩子的腳是完全不同的,她的膚色本就白淨,腳也生的很秀氣,踩在羊毛地毯上,被大紅色的指甲油映襯著,更加的白暫細膩,格外好看。
季湘抬著餐盤,看到盛光鬱的眼睛盯著她的腳,有些不自然的輕咳一聲,解釋:
“我怕把你的地毯弄髒了,剛剛在廚房沾了油煙。”
“沒事。”盛光鬱收回視線,把桌子上的小說拿開,好讓她放在桌子上,季湘這才注意到,盛光鬱手裡拿的,是《塵埃》第一版,這一版出版的很早,早就已經絕版了,而他手裡的這本,看起來不是很新,上面包了透明的防水書衣。
季湘放好麵條之後,又把筷子搭在碗邊上:“沒想到盛總會有第一版《塵埃》,很難得。”
“是特地找一個朋友討來的,聽說第一版是春陌本人親自矯正的,後面的幾版都經過了編輯的手潤色。”
作家春陌。成名於文學網的第一批大神寫手,《塵埃》是她的代表作,她的文風帶著很強烈的個人色彩,區別於傳統小言,她的故事大多帶了些悲劇色彩和現實感,但這位作家又總是能在結局的時候,為故事添上完美的一筆。讀後總是給人很深的人性思考,這也就是為什麼,作為網路文學的《塵埃》,能再這幾年一直佔據過目難忘圖書榜首。
“盛總很用心。”季湘聽到他用“討來的”來形容《塵埃》,可想而知,盛光鬱對於這部自開啟年開始,就讓人期待的電影很用心。
“憑你乾爹傅巖的實力,可以給你接很多女二,女三的角色,要火起來,兩三年的時間就足夠了,你為什麼非要接《塵埃》?”
聽到他這麼問,季湘頓了頓,抬起頭來看著他:“因為喜歡《塵埃》,喜歡陸歌。”
“因為喜歡?”盛光鬱笑了笑,這根本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