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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著兩人的舉動。那眼睛因為嫉妒與生氣,冒出淡綠色的狼眼光芒。原來是李敬文。他猜想:郝豔不會愛上那個小鄉巴佬吧?哦!那個傢伙——吳世楓,現在也衣著鮮明,看起來很帥,媽的。
哼,王娜娜這個三八怎麼會看上這個人?小子一定是和王娜娜有曖mei了,不然怎麼會得如此氣候。吳世楓總有一天我會讓你跪在我的腳下喊我爺爺,讓你知道我李敬文的威力。哼,哈哈。
一個上樓的居民,奇怪的看著自言自語的李敬文。他的眼睛瞪得跟蛤蟆一樣,猜測:這人是個瘋子嗎?
郝豔看看時間已經不早了,對吳世楓說:‘我要回家了,時間太晚了。‘吳世楓低頭不好意思地說:‘恩,快回吧,讓伯母擔心就不好了。‘兩人分開後。
吳世楓剎那又懷念起網路,急忙打上一輛計程車返回酒店。夜色中,華燈輝輝,大道明亮。車行過迎澤大橋,吳世楓看到汾河公園兩側的岸燈倒影在水面,本是圓型的燈,在水裡卻被斜著拉長,似乎是一盞盞橘紅色的燈籠,延沿點綴在河中,又象是河神的一千隻眼睛。
夜朦朧,燈碧鮮,前程如錦緞;一顆心,百尺情,燒盡苦痴淚;橋頭傷顏樹緊薄,時是初冬卻暖暖。突然河邊一個身著紅色服裝,扎一馬尾辮子的女人騰身跳躍,紅鯉魚似的投入湖心。吳世楓不知道女遇到什麼事情非要輕生,以生命來做最後的人生答卷。他很可惜憐憫那個女人。但一想到農村古老的一個傳說就心裡抖動起來。那是小時候他聽到農村很流行的、大人津津樂道於孩童的鬼怪傳說,傳言如果一個女人要是自殺時,身體上穿著大紅的衣服,那麼這個女人死後不過奈河橋,不被灌牛頭馬面的迷魂湯,也不接受閻王的審判,她的魂魄久久不散,成為人間的一個豔麗惡鬼。凡是在她死時見過她的人和前生得罪她的人,都會被她吸盡精血而慘亡,成為她身體的一部分,所以他很少到村子的水庫去游泳。現在他希望那僅僅是個傳說,一個騙小孩子聽家長話而不去撒野的故事。
開計程車的司機同樣也看到這個場面,但賺錢第一,他可不想去河邊看熱鬧,那太沒水準,更重要的是那會浪費工夫,耽誤他賺錢。除了自己,別人的生死和他是又有什麼關係。
李敬文正開車緊跟著吳世楓。他喜歡看熱鬧,但因為要監視吳世楓,他只要放棄。但還是減緩車速,讓眼睛有意無意的往女人墜河的地方瞟。那地方圍了很多人,他們都在看著河中漸漸消失的女人。在車快要從橋上走完的時候,李敬文看到有個小夥子脫鞋跳入水中去救人。那是深秋的水,如冰雪樣刺骨,河水悠盪有3米多深,下去一定沒有活路,即使生還,也一定會被寒冷蟄成季節性關節炎。
他朝河水裡遊動的人吐了口痰,輕蔑的罵道:‘二傻子。‘心裡忽然異想天開:要是水裡的是吳世楓該多好啊,我會祝願他淹死。他死了王娜娜就會成為我的甕中小鱉,跑不了。到那時候我就可以大把大把的花那騷貨的錢,再也不用穿這假冒的名牌衣服和皮鞋。我會買最好,最貴的上乘外國貨,還可以開高階汽車……
現在李敬文改變了原先的計劃與見解。原先他把自己的生命視為第一,金錢為第二,郝豔為第三。他這樣有他自己的觀念。即生命最寶貴,有了性命才會有錢,才會有郝豔;而有了錢的前提他才可以追求郝豔。在他的心裡他是愛郝豔的,不然也不會給她排在第三位。可是現在情況有變化,他把王娜娜這塊彪肥的大肉塊子列為第二,錢為第三,郝豔為第四。原因搞到王娜娜,他就可以輕鬆的有錢。
他覺的自己的思想很現實,具有強盛而客觀的邏輯思維力。
一個把靈魂賤賣給魔鬼卻還無知的人是多麼可悲,可憐呀。李敬文的靈魂早已經隨社會陋習被輕賣。他原本是個高階的人,但靈魂卻如此低微,象是個高傲的乞丐,不知道乞求昇華。路越走越遠,也越來越黑,越陷越深。眼睛因為嫉妒吳世楓神話一樣的機遇而散發出邪魔一樣的神情,那是可以熔化一切的力量。
吳世楓直接讓計程車開到網咖門口。雖然離酒店很近但是卻懶得去和保安打招呼,做個工作交代與安排。他中了很深的網毒,現在正是毒癮發作之時,那裡顧得什麼工作?只有把眼睛放在螢幕上,手指壓在鍵盤上,和網友大呼小叫,高談闊論,他才可以呼吸,不至於窒息。網咖裡面少了很多孩子,所以閒著很多電腦,也沒有下午鳥兒般此起彼伏的叫聲,很安靜,只是不時傳來幾下敲擊鍵盤的聲音,好象一首多瑙河動人的小夜曲,在敘說網路的溪流是多麼美妙,引人入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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