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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很多的紙箱拆開弄平了墊在樓梯上,成了簡易的滑滑梯,他坐在紙皮上,薔薇又坐在他身上,兩個人一路滑一路笑。
薔薇玩了一次又一次,嘴上還叫嚷著:“再來,再來,叔叔再來。”
夏志遠倒樂的輕鬆,自己拿著一份報紙,翹著二郎腿正看的津津有味。
夏太太搖頭對丈夫說:”哪有你這樣做主人的,竟讓明德給你看孩子。”
夏志遠看妻子回來了,笑說:“薔薇真喜歡明德呢,這孩子和明德還真投緣,你看她多開心。”
陳芳菲走到樓梯口:“薔薇,到媽媽這裡來,媽媽買了蛋糕回來給你吃。”
薔薇拽著潘明德的衣襟,“不要嘛,薔薇還沒玩夠呢,薔薇還要溜溜。”
陳芳菲哭笑不得的對潘明德說:“你看這孩子,你剛回來第一天,就纏著你。下次你可不敢來了吧?她真是太頑皮了。”
“怎麼會呢?薔薇可愛的不得了。”潘明德說著又捉起小薔薇,把她放身上,兩個人從樓梯上滑下來。
然後他說:“薔薇先去喝牛奶吃點心,叔叔等會陪你玩好不好?”
“叔叔不許騙人哦?”薔薇眼巴巴的望著他。
“我保證!”潘明德蹲下身子,抬起手指。
薔薇樂顛顛的跟媽媽去了,邊走邊回頭眨巴著大眼睛:“叔叔等我哦。”
潘明德笑道:“等會叔叔陪薔薇盪鞦韆。”
潘明德在夏家住了半個月,同薔薇也混熟了,每天薔薇醒了一睜開眼睛第一句話就問媽媽: “叔叔在哪?我要讓叔叔陪我玩。”
夏志遠對潘明德說:“你這麼喜歡小孩,乾脆也早點結婚算了,同我一樣生個小丫頭。有你每天都樂的。”
潘明德撓撓後腦勺,“還是不要了,現在結婚可太早了。況且說也奇怪,其他小孩子我倒也不是那麼喜歡,就覺得薔薇特別的可愛。估計我和她比較投緣。”
之間好幾年,潘明德在美國忙於自己的事業,先是從原來那間科技公司辭職,出來同人合夥做生意,自己開公司。
之後公司壯大,又忙著發展子公司,然後收購一些其他同行業發展不好的公司,一系列的重組,然後上市。
一晃幾年過去,偶爾,繁忙之餘空下來的時候,他會想到那個同自己一起溜滑滑梯,盪鞦韆的胖娃娃。
不知道她現在過的如何?是不是還那麼愛笑又愛哭?
後來倒是有幾次出差或者放假回中國,但是都沒有再見到薔薇。
他來的時候,薔薇不是去夏令營就是去其他城市舞蹈比賽。
他走的時候,薔薇還沒回來。
潘明德第三見到薔薇的時候,薔薇已經是個明眸皓齒的少女。
因為學習成績優異的緣故,中間跳了幾級,十五歲的薔薇在本市一家重點中學念高二。
這一年潘明德三十五歲,已經是X城炙手可熱的鑽石王老五。
夏志遠倒比較保守,雖然說生意也做的還算風聲水起,但也沒有再擴張的意圖。
他志向一直不在生意上,最大的興趣和愛好就是陪著愛妻和女兒,享受平凡的生活。
潘明德這次回國,除了探訪夏志遠,還有個重要的會議要開。
所以這次他選擇住在酒店,而不是志遠的家中。
一下飛機他先到酒店辦了入住手續,然後順便衝了涼,洗去了旅途的疲勞,才帶了禮物拜訪夏家。
夏志遠已經和妻子在家等候他了,三個人自然又是一番寒暄熱鬧。
潘明德回顧四周,並沒有看到薔薇。正疑惑間,聽到門外乒乒乓乓一陣響,接著傳來一串銀鈴般的笑聲。
“肯定是薔薇回來了。”夏太太搖搖頭。“不知道又出什麼烏龍了,這丫頭。”三個人順著聲音傳來的方向走出去。
映入潘明德眼簾的是一身段纖細修長的少女,小小的巴掌大的瓜子臉上有一點點嬰兒肥,明亮的雙眼笑眯眯的好似會說話,烏黑長髮,額前編了兩根細細的小辮子,一直別到後腦勺,同其它頭髮一起紮成一長長的馬尾,乾淨利索。
身上著白T恤和淡藍色的揹帶褲,單手抓著個書包。
正站在陽光底下笑的樂不可吱,潘明德覺得那笑聲一陣風似的刮進自己的雙耳,清脆悅耳。
夏薔薇看到父母走出來,笑的停不下來,抽氣著:“太好笑了,簡直太好笑了。”
夏太太皺眉道:“腳踏車倒地上都能讓你樂成這樣?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