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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的名牌皮鞋,被劃出一道焦糊的印記。
蕭雨退了一步,把秦歌的身體讓在前面。既然你這麼喜歡出風頭,那這場戲就交給你來演出好了。
“你,你你襲警!你持槍!”楊黑蛋戰戰兢兢的說著,完全沒有想起來自己胯間也是有一把配槍的。但是他沒有拿出來,也沒想過要拿出來。配槍對於警察們來說,更多的還是展示一種威懾力,子彈的數量,用途,都是要嚴格登記在案的,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也就是落下一個掏出槍來嚇唬嚇唬犯罪分子的作用了。
不單單是楊黑蛋,白展計,還有那個在一邊耀武揚威的單哥,都被這一槍嚇得夠嗆。平時打打殺殺的也就罷了,多數情況是使用棒球棍,甚至鐵扳手,腳踏車鏈條,最牛叉的時候,也不過人手配備一把西瓜刀,至於動槍什麼的,不說天方夜譚,也算是隻能聽說了。據說單哥單誕的叔叔單志初,他是有一把配槍,以及七八發子彈的,這在道上已經是很了不得的牛叉人物了。這是哪?這是華夏國的首府帝京市。這種政治氛圍之下,敢於在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張膽開槍的,恐怕連單志初也沒那個勇氣。
或者說,以單志初的身份地位,他已經跳出了用槍解決問題的那個級別。對於單志初來說,有時候簡簡單單的一句話,便足以要人的性命。
比如一個經營洗頭房生意的小老闆得罪了單志初,單志初只是淡淡的說了一句:“我看他有點不順眼。”
結果第二天那洗頭房的小老闆就出現在護城河裡,已經成了泡的有些腫脹的屍體,法醫結論證明乃是失足落水,不慎溺斃而亡。
這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竟然比單志初還牛叉不成?
“退回去,秉公執法,饒你不死。”秦歌淡淡的笑了笑,彷彿剛才開槍的不是他自己。
楊黑蛋猶豫了,他已經不知道自己是繼續拿下蕭雨,還是乖乖的聽對方的吩咐退下去之後秉公執法。
“楊探長,在你的地盤上有人敢開槍襲警!這還了得?趕緊把這小子收拾咯!秉公